第104章 不信也没办法 (第2/3页)
“少了。”赵烈说了一句。
“少了?”孙颖莎没反应过来,眨了眨眼睛。月薪五千,在香港已经比百分之九十八的上班族都高了。
“试用三万,转正五万。”
孙颖莎那两排睫毛扑闪了好几下,脸上的表情变得有点复杂。
五万一个月,一年就是六十万,比黄警司的收入还多出一倍。
她脑子里飞快地盘算起来!要是每个月拿这么多钱,那还当什么警察?
不如一直给赵烈当秘书算了。
做一年能买房,做两年能买车,做三年就能满世界去转。
可转念一想,天底下没有白拿的钱,赵烈要是动了别的念头怎么办……
“穿丝袜上班,算特殊要求吗?”
“不算啊。公司里那些女白领不都穿着丝袜嘛。”孙颖莎摇头。要是就这么一个条件,她完全能接受。
“你过关了,随时可以来上班。”
赵烈的算盘很简单!拿钱砸。一个刚从警校出来的小女生,就算有什么信念,在这么厚一沓钞票面前也很难不动摇。
能策反最好,策反不了就除掉。
反正黄志诚选出来的卧底,注定有去无回。这么算起来,他还是做了件好事。
“谢谢老板,我今天就能开工!”孙颖莎脸上的笑明显比刚才更亮了。
试用期三万,这太香了,她恨不得现在就下班回家跟爸妈报喜。
“方秘书,带她去熟悉一下流程。”
“好的,老板。”
方玉儿冲赵烈眨了眨眼,那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了!你已经动了睡她的心思了吧。
……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赵烈隔三差五就往孙颖莎手里塞红包。
少的几千,多则上万,砸得孙颖莎有点不知所措。
她终于忍不住跑来问他:“老板,你是不是想睡我?”
赵烈的回答干脆得只有一个字:“是。”
孙颖莎沉默了。
她心里清楚,如果拒绝赵烈,那些红包得退回去,工作也得辞掉;可要是答应下来,就等于入了局。
赵烈是东星龙头,名下又有一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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