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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诅咒 (第2/3页)

案之后的事。

    那场大火死了十七个人,究其源头却为其父钱有富戏楼醉酒后,打翻灯盏引发火事,钱有富自己也丧生在那场大火之中。十七个死者的亲属不忿,便将怨气迁怒到钱有富的女儿钱小玉身上,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钱小玉都在天河县备受欺凌冷眼。

    女囚面上烧痕,就是有一日有人与钱小玉又因旧事争执,双方扭打之下,对方将钱小玉推到,不慎撞上一边倾倒的炭火上所伤。

    人心之恶念,一瞬之事。痛苦之人迫切需要寻一个出口发泄,便不留余力将这份痛苦加诸旁人身上,以正义的名义,哪怕对方在这场事故中更加无辜。

    霍寻继续低头看案卷,看到某处时,忽然皱了皱眉。

    “十七名死者,多是杜家班社的人。”

    竹真点头,“不错,属下记得,当年俏胭棠过世的消息一经传出,诸多戏迷扼腕流泪。”

    俏胭棠也死在那场大火之中。

    霍寻若有所思。

    十七人,其中十三人是杜家戏班之人。

    而钱小玉杀死的人刚好是自己的青梅竹马,当地县令江允直的儿子。

    还有她的哑疾……

    案卷中并未写明钱小玉为何失声,何时失声,但显然,她并非生来就是哑巴,否则早已写明。

    他想起集市上看见的女囚,拖着血迹斑斑的身体,在他手心写下一个“冤”字。

    她所说的“冤”,究竟是情杀竹马一案有冤,还是十年前那场戏楼大火有冤?

    抑或是,两者皆是?

    查案多年,霍寻直觉其中有异。

    可惜十年前他虽经过天河县,但急着归家,并未在此地停留,马车只从街上路过,就连戏楼失火一事,都是后来听人说才知晓。

    按下心中疑虑,霍寻揭过方才才写一句的手札,临走时未关窗,手札被风吹乱,他翻开扉页,正要落笔,动作突然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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