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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第27章 凌晨四点,有人在挖坟 (第2/3页)
越久的随葬品越容易有时间价值。”
“有依据?”
“没有。”
“那也挖?”
“有人信。”
四个字。
够了。
陈默看向被挖开的土。
鞋底全是泥。
风吹过来。
有股潮湿的土腥味。
一名年轻警察从里面出来。
脸色很差。
“抓到两个。”
“还有一个跑了。”
“说什么?”
“他们说不是盗墓。”
警察自己说着都气笑。
“说是救命。”
其中一个嫌疑人家里有孩子重病。
商城里治疗商品要十五年寿命。
他舍不得自己卖。
又没钱买代购。
昨天刷到“老东西能换命”。
晚上就跟人来挖。
陈默听完。
没有像想象里那样立刻觉得恶心。
第一反应反而是:
十五年。
如果孩子真病到那个份上。
一个父亲会做什么?
这个念头冒出来以后。
他自己沉默了。
理解不代表对。
可世界一旦把命变成可以找、可以买、可以抢的东西。
很多原本绝不会做的事。
都会突然多一个理由。
天亮前。
跑掉那个人也抓到。
旁边树林里。
摔断脚。
身上还背着一个装旧银饰的袋子。
人抬出来时。
一直喊:
“我没想发财!”
“我真是救人!”
没人理。
那个被挖祖坟的老人冲上去。
差点动手。
儿子死死拉着。
一边是别人家的孩子。
一边是自己父亲的坟。
谁都觉得自己的理由最大。
回程。
梁启明开车。
陈默坐副驾。
天已经有点亮。
“你在想什么?”
“想第一天。”
“什么第一天?”
“商城出来那晚。”
陈默看窗外。
“我要是没看见17分钟。”
“可能已经卖了25年。”
梁启明握方向盘的手没动。
“所以?”
“所以刚才那个人挖坟。”
“我骂不出来。”
梁启明沉默。
过了很久。
“我能。”
“你骂。”
“畜生。”
说得很干脆。
陈默看他。
梁启明继续开车。
“有理由也不能刨别人爹。”
“他孩子病了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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