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我站着把话说完了 (第1/3页)
第二百九十二天,下午一点十七分。
果河街,管委会院门前那块场子。
那个本子摊在桌子中间。
陈九斤站在桌子这一边。
他没有坐。
桌子后头没有椅子。
场子上一共两样家具:一张桌子,一口缸。
他把本子往自己这边挪了半尺。
他低下头看那一页。
“我念一样东西。”
“念之前我说来处。”
“这上头一共一百四十七笔。”
“来处五样。”
“头一样,三十六笔。”
“是我们园区自己的旧账,第六本上抄下来的。”
“三年,一个月一笔。”
“第二样,二十一笔。”
“是第二百八十四天从这个院子里送回我们园区的那十七个人说的。”
“他们在外头待了两天。”
“回来以后我一个一个问过,写下来念给他们听,他们按了手印。”
“第三样,十四笔。”
“这三十天里,送菜的师傅每回来,我问他一句。”
“他只说他自己亲眼看见的。”
“看见的说,没看见的不说。”
“第四样,九笔。”
“是我们园区出去办事的人回来说的。”
“谁,哪一天,在哪个铺子门口,交了多少。”
“这四样加起来,八十笔。”
“这八十笔,我验过。”
他停了一下。
“剩下六十七笔。”
场子上没有声音。
一点二十六分。
“剩下六十七笔,是这条街上的人自己送到我们园区门口来的。”
“从第二百八十七天起,我们大门柱子上贴过一张空白的纸。”
“纸上头写着一行:要写名字的,写在这一张上。”
“柱子上钉着一个钉子,钉子上拴着一支铅笔。”
“那张纸本来是给人写名字的。”
“后来有人在纸的背面写了别的。”
“写的是日子,地方,数目。”
“有的写了经手的是谁,有的没写。”
“我不知道是谁写的。”
“写的人没有留名字。”
“所以这六十七笔我要先说一样:”
“我没有验过。”
“我不知道真假。”
“我念到这六十七笔的时候,每一笔念完,我加一句:这一笔没有验。”
“加这一句,是因为我不能拿我没验过的东西,当验过的说。”
他把手指按在头一页上头。
“开始了。”
“第一笔。”
“三年前腊月初四。”
“永丰园区。”
“四万三千二百。”
“名目那一栏写的是‘修路’。”
“经手人那一栏,我们旧账上写的是‘外’。”
“第二笔。”
“三年前正月初五。”
“永丰园区。”
“四万三千二百。”
“名目:过路。”
“第三笔。”
一点三十四分半到一点四十二分。
第三笔到第十八笔。
一点四十二分。
“第十九笔。”
“前年八月初三。”
“孟坎街尾,粮行。”
“两万整。”
“说这一笔的是从那边送回来的人,他在院子里听见的。”
“他说日子他记不清,是初三前后。”
“我写的是初三,旁边注了:日子未定。”
“第三十一笔。”
“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