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1/3页)
林清回头,兰草过来扯住她的衣摆。
“大姐,兔子,兔子还活着。”
“居然没死?”
林清擦擦手,跟着她走过去。
兔子的眼睛还睁着,除了有点虚弱,没有要死的样子。
林清盯着它瞅了会,突然发现这只兔子不仅比别的兔子大,连毛也特别的长。
我去,这不是安哥拉兔吗?
这玩意儿一般不都是海外进贡的贡品吗?怎么山里居然有?
她忙伸手摸了摸兔子的腹部,又摸了摸下巴,有一块垂皮,这不仅是只母兔,还是只生产过的母兔。
林清揪着它的兔毛,突然有了个念头。
山上的草药拔一茬少一茬,但是做纺织可就是长久的生意了。
用兔毛跟少量绵羊毛混合在一起,可以织布,又舒适又暖和。
幸好之前他帮着爷爷收药,去过一个山村,有人家会这种工艺,她那时候正是好奇的年纪,缠着那家的阿婆问了很久。
等日后把纺织机做出来,再养几只绵羊,完全可以成为一条工业流水线。
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
这只母兔简直就是天降大财啊,不行,她得赶紧把母兔的那一窝兔子也给搬回来。
必须让它们一家团聚!
兰草不明所以的看着林清,见她盯着兔子眼冒精光,不由得咽了咽口水。
“姐姐……你是想吃兔子肉吗?”
林清把兔子抱起来亲了一口,“吃什么吃,养着,这可是来钱的好宝贝!”
兰草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好了!”
林清把兔子后腿的木刺拔出来,兔子疼的猛地蹬了下腿,林清揪住它的耳朵,将金疮药洒在伤口上。
又找了根干净的布条,缠住伤口。
随后用干稻草给它搭了个简易的兔子窝。
又给它倒了一碗清水。
“阿清,你是要养兔子?”
刘婶坐在一边编竹篓。
“这兔子村子里之前也有人养过,但是养不好,通常养五只就死四只,慢慢就没什么人养了。”
“你是想养着吃肉?”
“不是,我是要养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