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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章 都说得对 (第2/3页)

   “因为我们知道对方会问。”

    陈慎之坐在那儿,没有抬头。

    赵振声接着说:

    “至于对方问的第四点。”

    他抬起头。

    “为什么等四年。”

    法庭里没有人动。

    赵振声说:

    “这个问题,”他说,“我替他答。”

    他把两只手放在桌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他说,“我替李博尧写过一份申诉。”

    审判长抬起头。

    赵振声说:

    “四条。其中一条是申请调取调度主机的录音。”

    他停了一下。

    “那份申诉,没有递上去。”

    “为什么没有递。”

    赵振声说:

    “因为递的人是我。”他说,“我那时候在街道的法援点坐班。那份东西从我手里出去,第二天就会到我上级手里。”

    他把头低下去一点。

    “所以我没有递。”他说。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声音。

    赵振声抬起头。

    “那一年,我四十八岁。”他说,“我今年五十六。”

    他转过身,看着陈慎之。

    “陈律师问,为什么要等四年。”他说。

    “我答:因为这四年里,没有一个人,肯替这个女人递一份申诉。”

    陈慎之没有站起来。

    他坐在那儿,看着桌面。

    过了三秒,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他说,“撤回第三个问题。”

    下午三点二十。

    九件东西被装进一个透明的袋子里。

    一件一件。

    拍照。

    登记。

    贴封条。

    书记员念编号,方牧签字,陈慎之签字。

    最后一件是那个搪瓷盆。

    盆底朝上。

    钢印清清楚楚。

    润丰 0347

    第三件是那盘录音带。

    书记员拿起来看了一眼。

    带子中间有一道接痕。

    “破损。”书记员说,“怎么登记。”

    方牧说:

    “照实登记。”

    书记员写:

    录音带一盘。外壳完整,带体中部有接痕一处,接痕处胶带外露约两厘米。

    陈慎之站在旁边看。

    他没有说话。

    一直等到书记员写完,他才开口。

    “书记员。”他说。

    “哎。”

    “请补一句。”他说,“接痕是否由申请人本人造成,未予认定。”

    书记员抬起头。

    陈慎之说:

    “照实登记,”他说,“也照实不登记。”

    方牧转过头,看着他。

    “谢谢。”他说。

    陈慎之点了点头。

    “不用谢。”他说,“这是程序。”

    第八件。

    书记员问:

    “名称。”

    方牧说:

    “搪瓷盆。”

    书记员顿了一下。

    “价值。”

    方牧说:

    “不知道。”

    书记员写上:价值不详。

    四点半,退庭。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阴着。

    何斌一路小跑跟在后面。

    “方先生!”他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敢喘气!”

    方牧没回头。

    “方先生,您为什么什么都不反驳!”

    方牧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

    “何斌。”他说。

    “哎。”

    “他说错了吗。”

    何斌愣住了。

    “他说的……都是事实。”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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