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都说得对 (第2/3页)
“因为我们知道对方会问。”
陈慎之坐在那儿,没有抬头。
赵振声接着说:
“至于对方问的第四点。”
他抬起头。
“为什么等四年。”
法庭里没有人动。
赵振声说:
“这个问题,”他说,“我替他答。”
他把两只手放在桌上。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他说,“我替李博尧写过一份申诉。”
审判长抬起头。
赵振声说:
“四条。其中一条是申请调取调度主机的录音。”
他停了一下。
“那份申诉,没有递上去。”
“为什么没有递。”
赵振声说:
“因为递的人是我。”他说,“我那时候在街道的法援点坐班。那份东西从我手里出去,第二天就会到我上级手里。”
他把头低下去一点。
“所以我没有递。”他说。
法庭里安静得能听见空调的声音。
赵振声抬起头。
“那一年,我四十八岁。”他说,“我今年五十六。”
他转过身,看着陈慎之。
“陈律师问,为什么要等四年。”他说。
“我答:因为这四年里,没有一个人,肯替这个女人递一份申诉。”
陈慎之没有站起来。
他坐在那儿,看着桌面。
过了三秒,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他说,“撤回第三个问题。”
下午三点二十。
九件东西被装进一个透明的袋子里。
一件一件。
拍照。
登记。
贴封条。
书记员念编号,方牧签字,陈慎之签字。
最后一件是那个搪瓷盆。
盆底朝上。
钢印清清楚楚。
润丰 0347
第三件是那盘录音带。
书记员拿起来看了一眼。
带子中间有一道接痕。
“破损。”书记员说,“怎么登记。”
方牧说:
“照实登记。”
书记员写:
录音带一盘。外壳完整,带体中部有接痕一处,接痕处胶带外露约两厘米。
陈慎之站在旁边看。
他没有说话。
一直等到书记员写完,他才开口。
“书记员。”他说。
“哎。”
“请补一句。”他说,“接痕是否由申请人本人造成,未予认定。”
书记员抬起头。
陈慎之说:
“照实登记,”他说,“也照实不登记。”
方牧转过头,看着他。
“谢谢。”他说。
陈慎之点了点头。
“不用谢。”他说,“这是程序。”
第八件。
书记员问:
“名称。”
方牧说:
“搪瓷盆。”
书记员顿了一下。
“价值。”
方牧说:
“不知道。”
书记员写上:价值不详。
四点半,退庭。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阴着。
何斌一路小跑跟在后面。
“方先生!”他说,“我今天一整天都没敢喘气!”
方牧没回头。
“方先生,您为什么什么都不反驳!”
方牧停下脚步。
他转过身。
“何斌。”他说。
“哎。”
“他说错了吗。”
何斌愣住了。
“他说的……都是事实。”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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