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一个字:鉴 (第1/3页)
钱正兴站在证人席前面。
手铐解开了左手。
右手还铐着。
审判长说:
“证人,本庭依法传唤你出庭作证。”
“本次听证不审查刑事责任。”他说,“你只需要就你所知的事实回答提问。”
“听清了吗。”
钱正兴说:
“听清了。”
他的声音不高。
但是很清楚。
方牧站起来。
他走到证人席前面三步的地方,停下。
“证人。”他说。
“嗯。”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他说,“晚上,你在哪里。”
钱正兴看着他。
“厂里。”他说。
“哪个车间。”
“三号。”他说。
“几点到的。”
“晚上八点二十左右。”他说。
“几点走的。”
“十一点多。”
方牧停了一下。
“你到三号车间,”他说,“做什么。”
钱正兴说:
“巡检。”
旁听席上有人轻轻“嗤”了一声。
方牧没有回头。
“巡检。”他说。
“是。”
“那天是星期五。”方牧说,“晚上八点二十,你一个人巡检。”
钱正兴说:
“不是一个人。”
“还有谁。”
“车间里有人加班。”他说,“李博尧。”
法庭里安静下来。
方牧站在那儿。
他说:
“你认识他。”
“认识。”钱正兴说,“他在厂里干了十一年。”
“那天晚上,”方牧说,“你们说了什么。”
钱正兴停了一下。
“我不记得了。”他说。
“八年前的一个晚上,”方牧说,“你只记得你在厂里,不记得你说了什么。”
钱正兴说:
“八年了。”
方牧没有再问。
他知道再问下去,钱正兴会一直说“不记得”。
而“不记得”是合法的。
他退回去。
“审判长,”他说,“我方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陈慎之站起来。
他走到证人席前面。
“证人。”他说。
“嗯。”
“关于两本册子。”他说,“你作为润丰当时的负责人,是否知道有人改过?”
钱正兴说:
“不知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