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频谱 (第2/3页)
“我方不要求法庭采信我自己做的比对。”
“我方只要求,”他说,“把这个比对,作为申请鉴定的理由。”
审判长翻着那十二页。
他翻得很慢。
翻完,他抬起头。
“对方意见。”他说。
陈慎之站着。
他今天站的时间,比过去两天加起来都长。
他说:
“审判长。”
“你说。”
“关于声纹鉴定,”他说,“我方不持异议。”
旁听席上,何斌的笔停住了。
这是今天的第四次。
陈慎之接着说:
“但是,”他说,“我方要提请法庭注意一点。”
他抬起头。
“即便鉴定结论是同一人,”他说,“也不等于录音内容指向的是本设备。”
他往前走了两步。
“录音里说,‘零点五’。”他说,“我方请问:零点五什么?”
他停了一下。
“零点五毫米?零点五个百分点?零点五吨?零点五个人?”
他把两只手摊开。
“录音里没有说。”
方牧站在那儿。
陈慎之说的,又是对的。
“而且,”陈慎之说,“录音里说‘德国人’。”
他转过身。
“申请人方主张,”他说,“这台设备是卖给德国人的。”
他停了一下。
“可是二〇一六年一月那份合同上,”他说,“买方注册地,不在德国。”
法庭里动了一下。
方牧抬起头。
“买方注册地,”他说,“在开曼。”
“对。”陈慎之说。
他走回自己的位子。
“一个注册在开曼的买方,”他说,“和‘德国人’有什么关系,请申请人方说明。”
方牧没有马上答。
因为他不知道。
那份合同他看过很多遍。
买方是一个英文名字,注册地在开曼。
他一直以为,那是一个壳。
壳的后面是谁,他不知道。
这时候,旁听席最后一排,有人举起了一只手。
书记员说:
“旁听人员,请放下。”
那只手没有放。
何斌转过头。
举手的是文嫂。
审判长看见了。
他说:
“那位旁听人员。”
文嫂站起来。
她说:
“审判长。”
“你说。”
文嫂说:
“我能不能说一句话。”
审判长说:
“旁听人员没有发言权。”
文嫂说:
“我知道。”
她把两只手放在前面那排椅子的靠背上。
“我男人,”她说,“死之前两个月,跟我念过一个词。”
审判长看着她。
“什么词。”他说。
文嫂说:
“我不认识字。”她说,“我只会念音。”
她抬起头。
“那个词,”她说,“听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