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华工赴欧,以工代兵 (第2/3页)
金,人人买伤亡保险,这是底线。”
“第二,工钱按月足额发,不得无故克扣。”
“第三,合同期满,负责买船票送回国,国内安排安置。”
“第四,工人受当地法律保护,不得随意体罚关押。”
“这四条,少一条,这劳工,你们自己招去。”
段承望当然清楚,真到了人家地盘,合同未必百分百作数。
但合同做不做数是一回事,态度是另一回事。
原则问题上绝对不能软。
人这东西有劣根性,你软一分,他就进一尺;
软两分,他就敢骑你脖子上拉屎。
带清不就是这样吗?
从我要洋人死,到万国来嘲......
老佛爷的百亿补贴这块,算是让洋人们玩爽了!想想就来气!
何况 —— 谈判桌上从来没有以德服人,只有以实力服人。
你手里有他要的东西,他又没法强迫你,你就有资格拍桌子。
“放肆!” 英使脸色铁青,“果然闻名不如见面,段公子未免太过霸道了。”
太霸道了。
比我日不落帝国都霸道。
这简直就是倒反天罡了。
话说到这份上,英法公使私下盘算了半天,最终还是签了字。
毕竟欧洲前线劳工缺口太大了,十几万能干活、能吃苦的青壮劳力,太香了。
死点人,赔点钱,跟战争停摆比起来,算个屁。
真谈崩了,上哪儿找这么多便宜好用的人去?
合同改完,两国公使共同见证,具备了外交效力。
段承望也没有再继续怼两位公使。
如今态度已经表明,目的已达成,他也没必要硬刚到底。
见好就收,是谈判的最后一课。
只是偶尔,他为数不多的良心隐隐作痛。
合同是死的,人是活的。
只能希望历史上那些华工受的罪,能少一点,是一点吧。
......
招募告示很快贴遍了鲁省、河北、河南的大小村镇。
“赴法兰西做工,五年合同,年入两百法郎,回来置地买房,衣食无忧!”
告示前围着一圈人,指指点点,半信半疑。
“两百法郎?多少现大洋?”
“洋人的钱,好拿吗?别是猪仔买卖吧?”
“官府盖了印的,跑不了!”
议论声里,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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