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一审判决 (第2/3页)
诉人道:“辩护人所称的民间借贷,借款合同落款日期是2010年3月。
但经鉴定,合同上所用的印泥批次为2010年7月之后才出厂的产品。
请问辩护人,被告人是用什么方式在2010年签署了一份使用2010年印泥的合同?”
辩护律师翻了翻手里的案卷材料,侧身靠近被告席,压低声音同赵立冬简短交流了几句。
之后便坐回位置,没有再起身发表辩护意见。
最后陈述环节,审判长给了发言机会。
赵立冬站直身子,只说了一句话。
“我为京海工作了十七年,功过留给历史评说。”
审判长宣读判决。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辩护律师当庭提起上诉。
法警上来给赵立冬戴上手铐,带他往侧门走。
赵立冬走了两步,又看了祁同伟一眼,然后低下头,跟着法警走了。
祁同伟在笔记本上写了“18”两个数字,翻过一页。
第二组被告被带上来。
陈泰。
人比羁押前瘦了一大圈。
公诉人宣读指控罪名。
行贿罪,受贿罪,洗钱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涉案金额合计一亿六千万余元。
其中七笔离岸黑金至今未能追回。
审判长问:“被告人陈泰,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认罪。”
公诉人追问:“被告人陈泰,关于涉案的七笔境外资金,侦查阶段你始终拒绝交代资金流向与实际控制人。现在是否愿意如实供述?”
“我认罪,你说的境外资金我不清楚。”
公诉人继续问:“你是否清楚,拒不配合追缴赃款将直接影响量刑?”
陈泰把头抬了起来,看着正前方审判台的方向。
“我知道。”
三个字说完,他把头低下,不再开口。
祁同伟手中的笔轻轻敲着笔记本。
陈泰宁可从重判罚也不肯松口,这笔钱背后牵着什么人,份量可想而知。
审判长与两名合议庭法官低声交换意见后当庭宣判。
认罪但拒不配合追缴赃款,认罪态度恶劣,依法从重处罚。
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陈泰听完,点了一下头。
没有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