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6、日子 (第2/3页)
这时辰也不早了,我派几个家丁出去找一找她。虽然咱们可能不太明白她的心事,但大家坐在一起说道说道,也总比她一个人闷在心里要舒服些吧。”
“白桃姐姐说得对。”莫叶微微一笑,“这些事情又要烦姐姐劳神了。”
莫叶若要使唤宅子里的那些仆从家丁,当然也是毫无问题的,只是在处理这些琐碎事情上,她可比白桃生疏得多了,便顺势推了过去。白桃当然不会真觉得有什么辛劳可言,这只是小事罢了,从前至今就一直是她主办。
白桃果然含笑道了声“无妨”,随即就与莫叶告别,轻轻踏着碎步离去了。
待白桃的身影消失在宋宅一重重的屋舍院落之后,莫叶也已故作随意地绕到面前那宅子的侧后方,她总觉得在白桃刚才走出来的那处独院里,一定还存在别的人,并且此人不太像是宋宅里的熟人。白桃的那番解释,她从一开始就是持怀疑态度的,因为她真切的听到了那个陌生以极的声音,这一点或许是白桃料想不到的。
侧目盯着那道月弧院门看了一会儿,莫叶搓了搓手。有些犹豫起来。
如果里面真的有一个令自己觉得全然陌生的脸孔,自己该怎么办?如果真有此人,那便能证明白桃是在说谎,今后自己与她彼此间又该怎么维系平衡的关系?如果白桃真为了与一个陌生人见面而要在自己面前做那么多的掩饰,今天这本来是偶遇的一件事情,或许会走向另一个难辨的方向……
就在莫叶犹豫着的同时即将拾步往那个独院迈入时,她的耳畔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小姐!”
莫叶心神微怔。朝喊来的声音看去。就见是一个宅中的家丁,一脸有事、且有些焦急的样子。
果然,不等莫叶开口。在刚刚接上她的目光之时,那家丁连忙又说道:“是马房那边,那匹黑马不知怎的又闹起脾气来,陈小哥说或许只有您能制住。请您过去。”
黑马是经雾山之事后,在叶府待了几天。最后被莫叶牵着归入宋宅的。
叶府没有养过马的仆役,马放那儿会是一种负担,而最关键的一点还在于,这马不但认路。还认主人,若莫叶每天不去看它两眼,它便极有可能闹脾气。谁也制不住。于是在斟酌了几天后,莫叶便把它牵了回来。宋宅地方大,又本来就有一处马房,料也是现成的。
但莫叶对于此马一直觉得非常诧异的是,应该不会认她这个主,而该认原来那个主人吧?
对于此事,伍书找她谈过,结论是这马因为她身上溅到的毒蛇体液,扭转了黑马的辨识方向。借以此结论,伍书认为这马很可能就是雾山上那个利用了莫叶的男子之坐骑。为此,他们还一道借着老马识途的优势追去了萧淙暂居京郊的秘密地址,但最后却是一无所获。
然而哪怕事情延展到这个局面,依然不可否定,在将来的某一天,这匹马仍可以将原来的老主人认出来。
莫叶刚刚到达马房,在宽敞院子里兜圈子的那匹黑马就慢了下来。看见莫叶准备走近那马,站在一道马槽后头的杨陈提醒了一声:“小心这牲口,刚才差点顶翻了我。这几天我可没虐待它,它却不记得,白瞎了大好料。”
黑马听见男子的声音,突然打了个响鼻。
“竟这么难伺候?”莫叶走近黑马,这马也顿住四蹄,静静看着莫叶弯腰拾起了拖在地上的缰绳。
莫叶将缰绳收紧了些,见这马并未怎么乱跑了,就又说了句:“好像也不是太暴躁嘛。”
她的话音刚落,那马就轻轻抖了抖扁长的马耳,翼动着鼻子朝莫叶身上嗅了起来,渐渐嗅到莫叶下颚那里,白皙的皮肤上还隐隐可见一个小印子,那是半个月前在雾山上遭遇群蛇时,一滴毒液溅到蚀出的痕迹。
叶正名说过,这印子会渐渐消失,但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莫叶对这一点倒不是很担心,因为这印子即便不能自然消失,不仔细看也是看不出来的。她却没想到,这马不知是长了双比人还仔细的眼睛,还是生了比狗还灵敏的鼻子,竟不知不觉就嗅上了。
马鼻呼出的空气满是料的气味,莫叶旋即抬起一巴掌甩在那长长的马脸上,将它的头退去一边了。
黑马甩了甩头,似乎已经确定了莫叶是它主人的身份,也就没再继续嗅了。任着莫叶手握缰绳将它牵回马棚里,在这过程里它也只是昂头嘶鸣了一声,看上去似乎是在表达着欢快的情绪。
拴好缰绳,莫叶伸手到马槽里搂了搂,觉着斗料够了,她便取下挂在马棚木柱子一侧的一把大刷子,开始给黑马梳毛。那马顿时乖如卧兔,站着一动不动,又有些像条狗,居然还摆了几下马尾。
旁观着这一切,杨陈只得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声后慢慢说道:“我看你这几天跟着我学习伺候马的方法,学得也差不多了,关键是这头犟脾气的牲口只认你,你上手也就快了。不过……你不会真准备一直把它养下去吧?”
莫叶笑着说道:“你看,它其实不是挺乖顺的么?养狗养猫都是养,为什么不可以养马?”
杨陈苦笑道:“马很费料的,这成本可就比猫狗之流不止高出三倍了。”
莫叶随口应付道:“那怎么办,不养着难道卖了?卖给别人。再去祸害别人?”
“总比祸害我强吧,它这个样子,在我手上根本做不了一点用,养来何用呢?何况宋宅已经有马了。”说到这里,杨陈犹豫着顿了顿声,再才接着说道:“卖给别人,也不一定是买去用。不是还可以那个样子么?”
似乎是经过了几天的相处。杨陈也觉得这马通一些人性,所以有的话他没有说得太直白,但莫叶当然是能够听得懂的。
马肉虽然比猪肉糙许多。味道也不太正,但用香料卤制后,一样是可配烈酒的好食。有些地方的汉子,还就吃不惯猪肉。偏喜欢这种带嚼劲的。
想到这马不顺人意就得挨宰待食,莫叶佯怒“呸”了一口。说道:“这可是血统不俗的名马,哪能那么容易就……咳,总该多些耐心伺候,有时候牲口比人还记得知恩图报呢。”
口头上说到马的知恩图报。莫叶心里则是想到了她在《少将志》上看到的一些记录。那些战死沙场的将士们,就有一些是重伤负于马背,经马狂奔冲出战阵。得以保全主人遗体回到己方阵地。
更有一些斥候,全耐马的脚力和定力。狂奔千里带回消息。
在人们的生活中,会有较重依仗用到的两种大牲畜,一个是牛,一个就是马。牲畜之中,最劳体力的也是这两种。农家若有一头力壮的牛,把田地的土翻得够深够细,一年的收成大抵不会太差。而对商人以及军人而言,好马绝对是可靠的助力,这牲口的智力不比狗差,能做的事却比狗不知多了多少。
黑马脖颈上的一纵有些长的鬃毛自根部竖起了一些,再才垂下来,使这马看上去颇有精神。莫叶看着心里喜欢,便伸手拂了拂,随口又说了句:“如果它没有一点脾气,岂非谁牵它就走,那就真是没什么长养的价值了。”
杨陈听了这话,忽然来了一句:“这牲口不就是被你轻轻巧巧牵回来了的么?”
莫叶一时语塞。
就在这时,眼看着已经安静下来的黑马忽然又有了狂躁之意,马嘴停止了嚼料的动作,四蹄却断断续续在地上刮了起来,一双马耳一并朝一个方向抖去。显然,它此刻的狂躁不太像是闹脾气,而是发现了什么。
杨陈望着再次躁动起来的马,心起一个念头,就调笑了一句:“看样子它是连你也抚顺不了了。”
“不……”莫叶迟疑了一声,在说出自己的想法以前,她先问了一句:“我听说,大多数动物都能听见人听不到的声音,是这样么?”
杨陈感觉莫叶话中有话,便收起了玩笑之心,认同地点了点头。
莫叶也收了手中的大刷子,挂回马棚下,然后又说道:“如果家里遭了贼,除了看家的犬会吠,马厩里的马会不会嘶鸣呢?只是它能弄出的声响总是很有限。”
杨陈眼中流露出一丝疑色,终于开口问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窃贼一般都会选择在便于隐藏行迹的漆夜里活动,但世间的事总存在少许行于惯例之外,做贼亦如此。但在例外里也有些许规律可循,胆敢在白天“访”入民宅的贼,并且还是进了宋宅这所里外足足围了五重的迷宫一样的大宅,此不速之客恐怕属于那种窃言窃事大过窃物的贼子。
在生意场中周旋久了的人难免会惹些麻烦上身,阮洛的宅邸里自然养着身拥武艺的护院家丁。除此之外,因为他那少有人知的另一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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