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不予立案 (第3/3页)
一定.如果他对我不好的话.那我就宁愿做尼姑.”
“好像做尼姑很轻巧似得.就怕你到时耐不住寂寞.回头还得來找他.”
“我想大家保证.我一定会对芷欣好的.”
大家一起欢呼起來.纷纷向他们情侣两敬饮料.
“你们听说了沒.前几天有个妇女服毒自杀了.”
“我也听说过.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
“据我所知.好像是她被隔壁邻居给强奸了.她马上把出门打工的丈夫给叫了回來.然后一起报警.可是不知咋的.民警就是不给他们立案.还说什么发生第二次后再來.后來那两夫妇就去找邻居理论.那个邻居要么闭门不出.要么逃之夭夭.被强奸的那位妇女也许是想不开吧.半夜三更找來一瓶农药就喝下去了.第二天她老公发现后.人都已经僵硬了.”
“当时强奸的时候沒有人在场吗.”
“她身边只有一个两岁的孩子.能顶什么事.”
“把那接警的警员先撤职.再來个玩忽职守罪.再來个包庇罪.就这样的人还能做公职.第一次沒证据让她第二次來报案.难道第二次沒证据就第三次來.以此类推吗.那还要你干嘛.”
“为什么沒有马上报警.而是过了一星期才报案.超过24小时很难认定是强奸.”
“一个农村女人.被禽兽男强奸.如果男人沒回家先报警.她怕孩子遭到报复.所以她要等到自己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家.才敢报警.”
“立案是起码的态度.一句话把人家回绝了.让人回去.你还做什么警察.有沒有证据得你去查.人家报的是刑事案件.你怎么滴也得去看一眼.意思一下吧.果然是人民公仆.”
“混球.警察是干什么的.有警必察.偏僻农村妇女有什么主见.警察是人民保护者.拿人民俸禄.就为人民负责.已经被畜生糟蹋一次.难道为了要证据.还要被糟蹋第二次吗.什么混蛋逻辑.”
“警察的职责是什么.打击罪犯.为人民服务.受害人被强奸报案.应该立案调查.而不是等第二次被强奸再來.这是给犯人再次犯案的.做警察做到放纵犯人.立马革职查办.可怜了那个悲惨的家庭还有失去母亲的那个孩子...”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