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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八章 代理合作;五百亿!】 (第1/3页)

    合同商谈,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少则几日,多则上月,甚至还有半年都无法商定的条款。

    这在商界并不奇怪,不过,这些都是针对两家平等的公司而言,对于林凡来说,这种问题并不存在。

    不需要强迫,那怕霸王条约,这些国内电行业巨头公司也只会趋之若鹜的扑上来,原因只有一个,他们谁都不想被市场所淘汰。

    林凡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合作与不合作,完全是他个人的理念。

    依照林凡现在的超科技影响,他完全可以进行个人垄断销售。

    那怕是林凡现在还没有大的市场,但建立一个市场,对于林凡现在来说,并不是很难,而且他一旦**上市,用不了四年的时间,他就将这所有电行业淘汰,已到专利垄断的地步。

    但这样一来,中国的经济势必会衰退,再也没有家齐鸣的好势头,一家独家,是可以收获巨额的利润,但却不利与经济的全面发展,这也是林凡不想看到的一幕。

    钱,固然很重要,林凡也很需要,但比起国家的经济繁荣,林凡则更看重后者,毕竟,对于一个穿越回来的人来说,让国家变得更美好,这是他无形中的责任。

    。。。。。。

    整体的合同商谈只用了半天的时间,林凡就与几十家公司建立了初步的合同约定。

    全十二家国内电公司实行代理制,第八代中央处理器代理费为10亿人民币!

    并且仅限于在亚洲流通。

    这也是林凡针对而出的策略,也是为了给美国苹果公司留一口喘息的机会,欧洲、美洲,大洋洲等除却亚洲之外的所有其他州,没有经过林凡的同意,代理公司没有权限进行出口外贸。

    但欧美这块这块肥肉,林凡又怎么回放弃?

    短则一月,长则半年,待在第八代中央处理器全部打出牌以后,林凡也会一举攻入外国市场。

    而除却代理费外,每件第八代中央处理器除过分之20的成本之后,利润以五、五对分。

    这也是林凡给国内电巨头公司的一个大利润,这样公司所要做的其实很简单,只需要代理,然后利用他们早已扩展开的市场,进行销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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