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破敌屠城亦有义(中) (第1/3页)
第二百四十章 破敌屠城亦有义(中)
李牧所谋划的“屠城”,其实就是所谓“三屠”之中的“一屠”,即是屠城之时不分平民或士兵,只要手中有武器之人皆可以视同军队,放下武器的降卒也不看成俘虏,而是把他们通通视为誓死抵抗的敌方战兵,在清剿城中残之时以雷霆手段于与歼灭、镇压之。 像李牧之前的两次率众骑兵屠戎人营地,落下个“屠营俾将军李”的“美名”,从效果上看,便可以算做在这一屠之列;只是当时他没有有意识的下达“屠”的命令,而骑兵兵士也不过是出于对戎人的义愤之情,在李牧不加限制的基础之上,肆意杀戮,才演变成了屠。 这种杀戮虽然也算“屠”,被视为不仁之举,其实在攻守两军展开混战时,不辩军民,加之战国之时,不论胡人、还是中原人多是军民一体(主要是一些人口不过万的小城,守将常把城中男丁充作军中杂役,辅助守军作战守城),发生人这种事情也是不容易避免之事,久而久之的,甚至被一些人物鼓吹为英武战绩,拿来炫耀军威武力。
当然,这类屠杀的目的之一,也在此处――通过恐怖的杀人行为,给于生者造成巨大的心理压迫,又放走生者,使其向四处传播攻方兵士的残忍无道,进而使得无力抵抗的小城小邦望风投降,小部小落闻风遁逃,不敢与附近攻一方交战;最低限度,也会震慑守方军队,使他们在与攻方交战之时。 心有顾忌,怯于抵抗――最终的结果是渐少了攻守两方地伤亡,又攻下了城、地,虽是不仁之杀,其中却有包涵着大义之道,这便是所谓“以杀止杀”了。
李牧现在下令五原城尉与他属下骑兵们所要做的屠城之事,其目的也正在此――这也就是城尉为想说李牧大仁大义。 却又不知是不是当说的原因。
而所谓屠城之中的“三屠”之“二屠、三屠”则是针对一般城中百姓,二屠之时便是开始屠民。 到了三屠,则是力求三尽城中之人――毕竟,如果要真心毁灭一城一地,一屠是杀不完,所以二屠继续,二屠再杀不光,三屠再来。 这种杀戮之法。 可就比“一屠”来得猛烈无道的多,不过也更具备破坏力与威慑性――当然这样的“三屠”除了具备一屠之时所追求地肃清城中残敌,以战养战,提供补给、提高士气,逼降他城之敌等战术与战略上的目地之外,还有更高层次甚至是提升到“国策”级别的战略目的。 这便是通过“三屠”之法,屠尽一方之民,成而起到打击敌方整体国力的战略目的。
战国之时。 因为生产水平、医疗技术等原因的关系,包括中原列国北方匈奴、东胡诸部在内的天下各国各邦,人口都不是很多。 像秦国这样地大国,还富有关中、成都两大“天府之国”,其人口最多不过五百万,而赵国也就三、四百万之众。 而且多是集中在土地相对肥沃、易于耕种放牧的地区。 如相对自然条件不怎么好、或者是还来不急开发的赵国云中、秦国上郡这样的大郡,一郡人口不过十多万我,还不如中原一大城的人多;而那些拥有万人以上的游牧部落,则被看成大部强族,像匈奴之部,全族男女老幼加起来,要有百万人口,也就顶了天了。
要知道口人是一个国家立国的基础――没有国土要紧,可以抢可以夺,可以赖在一处地方就这么不走了。 而没有一定数量的人口。 是万万不行了。 在那些有战略眼光地名将们的眼中,打败一国军队。 的确是大武功,可是数年之后,敌军父死子存,子又生孙,两倍于前的敌军杀向了你,你又能再胜一成吗,有那个把握吗――于是名将们便要自家君王的默许之下,想到了狠招数:杀光一地民,决一城之户,如此以打击敌国人口的方式来削弱敌国国力。
当然了,如果能抓住更多地敌国之民充作本国的庶子奴婢,自然是剜敌之肉,补己之体的最好选择,可是在战场之上,尤其是举数万大军,攻伐数十近百大小城池之时,想要做到两全其美,显然是不那么可能的事情了。 于是如白起之类的名将们,便选择了推而求其次的战略战术,屠城灭户。
与一屠、三屠等系列出于种种战略战术,甚至于本根就是战后泄愤,满足**的为惨绝人道的屠戮相对应的,则有可能是防守一方军民为了生存的誓死抵抗――这也是进攻一方,还有那些准备进行屠杀地攻方将领们不能不事先思量,再三考虑其可能出现之后果,然后行事地问题。
而李牧想出的屠城计谋,要那些无目地的滥杀、与有目的的谋害,要更为全面一点。 他的战略目标是在秦国上郡制造恐慌,扩大影响,在秦国边郡防线上打开一个缺口,使义渠戎人回流故土,进而减轻赵国云中方向上的军事压力,同时还要让赵军自身还有戎人看到秦军与他们一样,也会吃败战,被屠杀,不是天下无敌的虎狼之师,顺便再打击一下秦军的自诩为“不败”信念――选择战力较弱的守城秦军开刀,也是李牧灵光一显,一蹴而就所想到的。
不过李牧昨夜行军之时才想到把攻陷秦城更改为屠一秦城,并不是出于他一时的冲动,而是因为这些天来实战的经验与合理的推断。
之前两次屠戎人营地,最后是震慑住了处在杨柳城一带肆虐的其它戎人部落,其影响力甚至波及到了范围更大的五原城一地――不光是吓走了戎人,还给于在他眼中看来,有几分胆小无能的五原兵将们以胜利地信心,使他们放手一搏。 最后收伏了整个河南地。
李牧是个多思好想之人,他从之前的战斗之中尝到了甜头,学到了经验,从一开始无意识的放凭属下杀敌泄恨,终于发展成了有意识,有战略战术目的的屠城计。 现在让他待到了机会,看到可以在此次奇袭秦城的战斗正是运用屠城战术的好地方。 于是也就带着一份惯性地思维方式,决定这在此城实践一下他心中所想。 从中得到新战斗经验。
不过李牧也知道他定下奇袭秦城的谋略本就是大胆妄为之举,需要小心谨慎方可成事,现再再生屠城之计,那就更是要小心之上,再加小心,所以布置五原城尉引着他地子弟兵们攻战,守卫城郭。 不让他们先就城做,而自引雁门军主力入城砍杀。 李牧心里清楚知屠城虽是战争之中最为野蛮的行为,可是就其本身而言,特别是如他与秦将白起这样有计划有预谋的屠杀,更是一支需要技高胆大,又有纪律组织的队部才能完成的任务。
那些军纪太差,或是自身犹豫,不能坚决值行上峰屠杀军令的军队。 还不能参与屠杀;一旦这样的队伍这入城中砍杀,定会因为组织不利,造成部分士兵脱队而走,破坏全体计划,会知战场上出现如下令收缩包围,却有士兵擅离职守或是因为惊慌而不动作。 就会造成缺口,使待宰地肥羊就会趁机逃亡。 而屠城一定要分工,指定有人员搜查残敌、指定有人员围捕四散之敌、指定有人员挥剑砍杀等等,甚至扩大范围以及分合包抄,最后停止杀戮等新令的执行――像从五原借来的这一支从多个小城中抽调而出,临时拼凑起来的部队显然是完成不了的。
就连自己手下的雁门军,李牧也不放心,这才摸头一样,想到了第一次屠戎人营地之时,围绕在戎营之外的一环水泽、河流筐住了四处逃亡、躲藏的戎人部众。 使他们束手就擒――于是他就命令五原城尉。 用不能参与屠城地五原兵,做成了一道人工的“兵锋之河”。 要把秦城的军民全都圈在里边,使其不得逃脱。
于是李牧又行部署,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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