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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国魂-沈葆桢公 (第2/3页)

“一钩已足明天下,何况清辉满十分”。林公的谦虚进取之心跃然纸上,令沈葆桢佩服不已。

    沈葆桢与妻感情甚笃,从其贫穷之时夫妻相互扶持的家事中可以看出。两口曾相伴赴京赶考。后来,沈葆桢中进士,入翰林院,直至外放九江知府,还是过着贫穷的生活,。抵省城赴任时的沈葆桢,身无分文,向人“挪川费百金”,是借的盘缠。至省城后,他租了二进三间排的房子,“每月租足纹十一两五钱”,他为此发出了“屋价之贵,可谓极矣”的感叹!但接着他又借2两银子寄给妻子。在房价飞涨上天的今日,时人对此不知如何感想。

    沈葆桢安顿就绪,书写长信一封,其后附长诗一首,表达对爱情的忠贞,其他书友正在看:鬼搭肩。诗中写道:“忽闻犬吠便心惊,望眼如穿万里程。一穗残灯人不寐,夜深独自听车声。生生世世许同心,一刻体谅十万金。身似鸳鸯分不得,寒宵况是病中荼。……别来新梦太分明,说与君知君莫惊。君处春来又春去,人间天上几书生。”

    对爱情忠贞不二的沈葆桢,以事业的拼搏,回报生活。此后,沈葆桢因在与太平军的作战中屡获军功,而被曾国藩推荐,并于同治元年(862年)擢升江西巡抚,操办军务。同治三年(864年)太平天国失败,清廷赏授沈葆桢一等轻车都尉世职和头品顶戴。经左宗棠推荐,同治六年(867年)沈葆桢任船政大臣,光绪元年(875年)任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达到事业的顶峰。

    对船政事业,沈葆桢坚持“主权在我”的原则。认为“购置者权操于人,何如制造者权操诸己。”为了引进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船政局聘用了不少洋员、洋匠及教师。对待这些洋人,在经济上船政局给其优厚待遇,在政治上却是寸权不让,坚决奉行“权操自我”的政策。沈葆桢对洋人赏罚分明,不仅论功行赏,也量过行罚。对不服从领导者予以开除,令其回国。

    同治八年(869年)六月十日,在沈葆桢的苦心经营下,在全体船政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马尾船政局自行制造的第一艘轮船“万年青”号完工下水。该船系木壳蒸汽轮船,船身长238尺,宽278尺,吃水42尺,排水量37吨,载重45吨,螺旋浆推进,备有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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