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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九章 中法战争 (第2/3页)

越南向法国屈服的顺化条约签订后,中国成为法国占有越南的唯一障碍,法国决定消除这一障碍,立即禁绝了越南与中国的一切关系,并强迫越南撤退包括黑旗军在内的抗法军。

    于是造成了与中国直接对峙的形势。法国首先想用外交方式达到其目的。

    1882年9月15日,法国政府向中国提出一个解决越南问题的方案,即以划出一个狭小的中立区的办法使中国撤出驻越军队,承认法国对整个越南的殖民统治,并向法国开放云南的蛮耗为商埠,为法国打开云南门户。

    方案为清政府拒绝,谈判毫无结果。

    这时,鉴于中越两国的特殊关系和法国侵越给中国造成的严重威胁,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以左宗棠、曾纪泽、张之洞为代表的主战派,力促朝廷采取抗法方针;但掌握清政府外交、军事实权的李鸿章却一意主和。

    清朝最高决策机构举棋不定,在军事上,一面派军队出关援助越南,一面又再三训令清军不得主动向法军出击。

    在外交上,一面抗议法国侵略越南,一面又企图通过谈判或第三国的调停达成妥协。

    这种自相矛盾的举措,大大便利了法国的侵略部署。

    1882年10月25日,法国东京海域分舰队司令孤拔受命为北越法军统帅。

    12月初,决定向红河三角洲中队防地发动攻击。

    战争过程

    中法战争是从1883年12月的山西之战开始的。法国的军事行动第一个目标确定为山西。

    山西的防军主要是黑旗军,同时也有七个营正规的桂军和滇军。

    法军于14日发起攻击,中国驻军被迫实行了军事抵抗。

    法军依靠优势的装备,16日占领山西。

    1884年2月,米乐继孤拔为法军统帅,兵力增至一万六千人,图谋侵犯北宁,筹划给中队更大的打击,从而迫使清统治者完全屈服。

    时清政府在北宁一带驻军约四十营,但由于将帅昏庸、怯懦,互不协调,军纪废弛,兵无斗志。

    3月12日,法军来攻,北宁失守;19日,太原失陷;4月12日,法军进驻兴化。

    法国利用军事胜利的形势,对越南和中国都展开了进一步的政治胁迫。

    6月,法国政府与越南订立最后的保护条约。

    清廷得悉前线军事挫败的消息后,以撤换大批疆吏廷臣掩饰败绩。

    全面改组军机处,恭亲王奕等被黜退,以礼亲王世铎代之。

    贝勒后为庆亲王奕劻主持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而实际大权操在醇亲王奕譞光绪帝生父的手中。

    授权李鸿章与法国代表举行和谈。5月11日,李鸿章与法国代表福禄诺在天津签订了中法会议简明条约又称李福协定。

    主要内容是:

    中国同意法国与越南之间“所有已定与未定各条约”一概不加过问,亦即承认法国对越南的保护权;法国约明“应保全助护”中国与越南毗连的边界,中国约明“将所驻北圻各防营即行调回边界”;中国同意中越边界开放通商,并约明将来与法国议定有关的商约税则时,应使之“于法国商务极为有利”;本约签订后三个月内双方派代表会议详细条款。

    17日,福禄诺交给李鸿章一份节略,通告法国已派巴德诺为全权公使来华会议详细条款,并单方面规定在越南北部全境向中队原驻地分期“接防”的日期。

    李鸿章没有肯定同意这个规定,又没有明确反对,亦未上报清朝中央政府。

    1884年6月23日,法军突然到谅山附近的北黎中国当时称为观音桥地区“接防”,无理要求清军立即退回中国境内。

    中国驻军没有接到撤军命令,要求法军稍事等待,法军恃强前进,开枪打死清军代表,炮击清军阵地。

    清军被迫还击,两日交锋,法军死伤近百人,清军伤亡尤重。这次事件史称“北黎冲突”或“观音桥事变”。

    法国以此为扩大战争的藉口,照会清政府要求通饬驻越军队火速撤退,并赔偿军费两亿五千万法郎约合白银三千八百万两,并威胁说,法国将占领中国一两个海口当作赔款的抵押。

    清政府虽然认为这是无理勒索,但仍派两江总督曾国荃于7月下旬在上海与巴德诺谈判,以求解决争端。

    谈判未有结果,法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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