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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而远行之----明朝十六帝(二) (第3/3页)

这样朱元璋才没有下旨,后来经过调查,果然是冤枉。洪武十五年(2)八月,马皇后病重,自知难以治愈,对朱元璋说:”死生,命也,祷祀何益!且医何能活人?使服药不效,得毋以妾故而罪诸医乎?”担心朱元璋迁怒于医生,竟然执意不许太医治疗。当月,马皇后就去世了,年仅51岁。朱元璋对于马皇后的去世,非常悲痛,久久不能释怀,从此再也没有立后。朱元璋的晚年生活十分孤寂,脾气很大,盛怒之下再也无人敢劝。假设马皇后能多陪伴他一段时间,朱元璋也许就不会杀戮过重。

        大权独揽:历史上少有的强势皇帝

        朱元璋起自布衣,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使他比较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朱元璋认为元朝灭亡正是由于权威下移,君主为臣下所蒙蔽,不了解民情,政策也得不到坚决贯彻。朱元璋常常思考如何建立一种政治体制,确保不会出现主荒臣专的局面。

        改革政治体制。在明代以前,历朝大体上沿用秦始皇所创立的君主之下设宰相辅政的政治体制框架,只是相权的形式和职权的大小略有不同。明朝初年,也基本沿用汉唐旧制,直接承太祖像袭元朝旧制,在中央设三大府:中书省,下统六部,职掌行政事务;大都督府,统管军事;御史台,职掌监察事务。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总管地方事务。但朱元璋对此很不满意,他亲自设计、制定了几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对以往政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变革和创新。

        他首先从地方机构改革着手。洪武九年(1376),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行政、司法、军事权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统摄洪武刻本《皇明祖训》,向中央负责。全国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2)增设云南布政使司。

        而朱元璋更为关心的是中央机构的改革。洪武十三年(0),他借口胡惟庸谋反,趁机宣布撤销中书省,不设丞相,提高六部职权,分掌天下事务,直接向皇帝汇报。”罢宰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朱元璋惟恐后世子孙不理解自己的苦心,特意在《祖训》中明文规定不许变乱旧章:”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同时将掌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改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分领所属都司卫所部队,但无权调兵,就如同咱们现在所说的“有名无实”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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