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尖锐发问 (第2/3页)
后,正义凛然地发表质证意见:“对第一组证据,我方无法确定该剪刀是否属于手术时所用的同类型剪刀,即使手术时用的是头部为圆形的剪刀,也不能推翻原告邹美莲是在会yin侧切助产手术中受伤这一事实,也不能推卸医院应负的全部责任。”
“对第二组证据,放假安排和房东的证人证言,真实性、合法性没有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春节休假是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告邹美莲在节假日期间回家探亲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权利。而被告方据此机械地认为,原告回家就没有在深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是错误甚至违法的观念。”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夏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本案中原告邹美莲已连续在深鹏工作居住生活满三年多,春节期间回家探亲,属正当的劳动者休息权力,并不构成连续居住的中断,因此原告邹美莲的损失应该按照深鹏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张梁翰虎着一张脸听着,本来扎实的证据轻易被李超反驳,他的心情蛮糟糕。
妇产科胡主任也脸色阴沉,从关键的举证质证情况来看,x医院已经落了下风。
“经过各方当事人陈述和答辩及举证、质证,案情事实已基本清晰,原告因医疗事故发生导致受伤并在深鹏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天的事实,本庭当庭予以确认。不再继续调查,但对原告邹美莲列出的损失项目、被告的责任承担比例、原告邓志辉主张的性福权赔偿,原、被告双方还存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可围绕争议相互发问。”
“原告是否有问题询问被告。”
李超当即发问,“被告,你方说会yin侧切助产手术,不需要进行术前讨论,是否有相关依据?”
胡主任答道,“有,我们一贯的做法就是这种小手术不需要术前讨论。”
一贯做法并不能抵抗制度规定,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