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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章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第2/3页)

子好逑,你拿什么逑?你只是个小小的律师,虽然胜诉了几个案件,但那又怎样?你是商海巨子吗?你是商界精英吗?我林正南的女儿,以后肯定要接手我一部分产业,我不希望他嫁给个只会耍嘴皮子的诉棍!”

    林正南的话说得格外刺耳,李超深吸了一口气,压制住心中的努力,竭力平静地道:“林叔叔,这是您自己的想法,并不代表善若的想法,善若选择和谁生活,那是她的自由。你作为善若的父亲,应该希望她过得幸福,而不是强制干涉她的恋爱婚姻。”

    林正南大声笑了起来,“笑话,我是她爸,我还不能管她?小子,不要打着幸福的幌子来骗我女儿,我女儿的幸福,你给不了。你可以走了,我觉得以后你和善若没必要见面了。”

    李超胸脯激烈地起伏,大声地回应,“林叔叔,按照《华夏国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您虽然是善若的父亲,但您也无权干涉善若的恋爱婚姻。”

    林正南冷笑几声,强悍地道:“小子,还没有人敢在我面前如此叫板。哼,无权干涉,笑话?!!这是我家,我不欢迎你,立刻给我出去。”

    李超收敛起怒气,淡淡地道:“好,善若在哪,我和她出去谈。”

    就在这时,楼上一间客房的房门被打得乒乓响,隐隐传出善若的声音,“李超,李超……”

    李超快步往着那房门的方向走去,要走到楼梯口时,林正南喝止道:“站住!”

    李超停下脚步,正好听清师姐的声音,“李超,快放我出去!”

    李超当即朗目泛红,指着房门对林正南质问道:“林叔叔,您把善若关起来了?”

    林正南头一昂,不屑回答。

    李超大声训斥道:“林叔叔,您知道您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按照《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以暴力干预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现在的行为已经触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我要求您立刻放开善若。”

    林正南冷冷一笑,霸气地道:“小子,别给我拽文,你们还没到结婚的地步,我怎么暴力干预他人婚姻自由?我是尽父亲教育女儿的责任,我是不忍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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