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七八章 酒吧 (第2/3页)
帮着介绍?
李浩南不大能理解这种心思,但是他尊重个人意愿,也就不再劝,转而跟战友聊起别的。
也就跟战友处了两天,李浩南就开始了在沪市悠闲的生活了,李浩南本来是打算租个地方直接住下的,但是因为李浩南只是租一个月,大部分的房东并不想要租给一个只住一个月的人,觉得这样来说太麻烦了,而且万一要是错过真正的房客,那不是得不偿失么?
所以李浩南在转悠了两天以后,干脆找了一家四星级的旅馆,然后直接到前台找经理,商谈他住一个月,能给他优惠多少钱的事情。
不用怀疑,李浩南确实是这么做的,别看李浩南是在部队里时间呆久了,可事实上在里面呆的久了会越呆越聪明的,不是越呆越傻,他本身也不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再说他们执行任务,有时也会根据需要扮演各种角色,所以自然知道该怎么给自己节约用钱了,虽然他有钱,但是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是他用生命换来的,所以这个钱他也是很珍惜的,该花的时候他不会含糊,该省的时候,他也不想当冤大头,他又不是傻瓜。
至此,李浩南就这么在酒店里住下来了,这里交通便利,附近也有夜店什么的,李浩南要是想去也挺方便的。
如果要去游山玩水,出去也立马能打到车,后面则是有一个不错的小夜市,别说,晚上的时候还是挺热闹的。
商汤莲来捉李浩南的时候,他好巧不巧的在一家酒吧里喝酒,而且还据商汤莲所在的酒店并不远,当时得到这个消息,商汤莲就一个感觉:嘿,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投啊!
昏暗的视线,闪烁的霓虹灯,劲爆的音乐响起让人震耳欲聋,舞池里互相摇摆或者是认真跳舞,或者是借机揩油,或者是在泡妞(帅哥)的都市男女们,此刻随着那劲爆的隐约扭动着自己曼妙的身躯,有那擅长舞艺的,还当场跟同伴跳起了探戈,引发阵阵叫好声,休息区的人们或是端着酒杯认真饮酒,或是盯着舞池里的男女,或是随着劲爆的舞曲跟着节奏摇摆自己的上身。
吧台前,坐着三男五女,男的穿着还好,一个衣冠端正,很正式的西装服,显得此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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