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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八章 回归 (第2/3页)

天差不多四五点就天黑了,而这里,有时六七点天才黑。

    在这里,我不再是手机的奴隶,不再是病人的奴隶,不再是媒体的奴隶,我有许多时间可以支配,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用担心有人认识我。

    我蹲在田野里,穿梭在从林间,奔跑在山川上,每天无所事事的闲逛,看到什么都好奇,晚上回旅馆呼呼一觉到天亮。

    我的失眠症,竟然不药而愈了。

    疯子已经改变主意了,他说他就留在苗疆算了,这里生活水准低,不像城市消费那么高,很容易就能活下去,而且活的很有质量。我在这里吃的好睡的好住的好,城市有什么好的?

    没错,这儿地里的瓜果蔬菜都是新鲜无毒的,没有催熟剂,农药用的也不多;鸡鸭猪牛也绝对不喂任何乱七八糟的生长激素饲料,它们是自然野蛮的生长。

    疯子说的很有道理,我来这里胃口好了很多,每天都是三大碗饭,一直感叹这里的菜咋这么好吃。其实不是厨子高明,是食材高明。城里的鸡一二个月就出笼,味同嚼腊,一点鸡味儿都没有。而这里的土鸡土鸭鲜的我吃完后舌头还有味道,反复舔舌头,余味绕舌,三日不绝。

    我赞同疯子留在这里的想法,只是暗暗惋惜他的渊博学识就此荒废了。

    住了十五天左右,我竟也有点不想走了,我也恨不得留在这儿做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简单农民。

    地里有活就干,没活就不干,没事山上有种野味野果吃,人要那么多钱有何用?在城里再有钱,你都吃不到乡下这么多好吃的东西。

    树挪死,人挪活,世间的事永远是变幻莫测。这里或许适合疯子居住,但并不适合我住。

    情商低不会与人相处,厌恶职场勾心斗角在城市里处处碰壁的的疯子竟然在苗疆如鱼得水般大受欢迎。

    他直爽,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永远是胡同里赶猪直来直去,简单单纯率性的一个人。山里汉子基本也是这样简单的个性,所以疯子和他们处的非常愉快。

    而我在这儿就没交到什么真心朋友,娜依说她的同伴们感觉我心太深了,脸上在笑,心里说不定在骂,脸上在骂,心里却在笑,永远不会对人敞开心扉,相处起来很累。

    这种评价在山里人口里说出来明显是负面的评价,但若在城市里,这种评价算是正面的,可以理解为有城府,内涵,成熟。

    我确实已经有了各种天然的保护色,我没法再回到中年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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