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玉碗不碰瓷碗 (第2/3页)
出一截干枯瘦瘪如同烧过的烂木头一样的黑色手臂,且满胳膊都是密密麻麻的针眼,显然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瘾君子。
真正的富豪身上要么是一撂银行卡,要么是一撂百元大钞,很少有零碎现金。而我注意曹国庆没带包,下车后是空手跟我踱过来的,显然身上一文钱没带。
曹国庆摸摸口袋后摇摇头,表示没有零钱。
那乞丐像没看到似的,仍固执的将手往曹国庆那儿伸长,并靠近了些,他身上散发着死尸一样的腥臭味,这使我们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几步。
“说了没钱!”曹国庆咆哮了。
乞丐显然不信:“你们一看就是大老板。”朝我们步步紧逼。
曹国庆不仅在他的商业帝国里是皇帝一样的存在,就是整个城市里,也没有几人敢不给他面子。
所以虽然他并不是一个暴躁的人,可是因为习惯了说一不二,习惯了唯我独尊,习惯了一句话不说第二遍,再加上他刚死了儿子心情极端的不好,现在这个乞丐简直就是触犯了他的逆鳞。曹国庆现出了一脸厌恶的样子,穿着高档皮鞋的脚抖了抖,好像准备踢乞丐一脚似的。
广场只有角落有一排茂密的树,流浪汉们都在那歇息,其他地方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直射下来。
夏日的上午,阳光已经很灼人了。
我躲避太阳直射低头眯着眼,好象瞟到那乞丐藏在袖子里的左手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我定晴一看,冒出一身冷汗。
我忙掏出五十元钱递给乞丐,将曹国庆往我身后拉了拉。
“兄弟,我这就五十块钱,拿去买包烟抽吧。”
“谢谢!”乞丐拨开污秽的披肩乱发,露出看不见面目的漆黑脸庞,冲我咧嘴一笑,现出一口黄牙,看来他的精神是正常的。
“小意思,不谢!”看着乞丐离开,我才松了一口气。
“你没事吧?怎么对一个乞丐很害怕很尊重似的?”曹国庆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从不欺凌弱势群体,不仅仅是因为我天性善良,还有个原因是我坚信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句话。
一个什么都有的人,去跟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斗气,打架甚至结仇,那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因为什么都有的人做错事付出的代价要远远大于一无所有的人。
他本来什么就没有,把你弄成什么样,他的生活也不会有多大改变,而你就不一样了,你会失去名声,金钱,甚至地位。你失去的东西将远比他多,何必玉碗碰瓷碗?
有时候,有钱人不和穷人多纠结,聪明人不和傻子争吵,不是因为懦弱,是因为他计算成本后,觉得不值得。
听过一个故事,曾经有个饭店老板,因为厌恶一个乞丐老是堵在自家门前问食客乞讨,踹了乞丐几脚,赶他滚蛋。
尝尽人情冷暖受人歧视的乞丐照说面对这种情况也该习惯,可是人的忍耐度就像一根弦,有人宽松有人紧绷,但不管怎样,总有绷断的时候。虽然乞丐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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