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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八十六章 结婚 (第3/3页)

    第一次他没买,说第二次再来看看。

    其实我看得出来他想买,也带够了钱,之所以拖到第二次其实是想来看我。

    第三次试驾、第四次,第五次……我们开始约会了。

    因为我是想抓住他一辈子,所以万万不可滚床单,得装矜持,得装高贵,臭男人都吃这一套。

    于是无论他再怎么猴急再怎么哀求再怎么送花送礼物,我都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表示不结婚前绝不做那事。最大的程度也就是接吻,允许他浅尝辄止的摸摸上半身。

    很多女孩担心这样的坚持会让男人退却或放弃,应该适可而止的放弃抵抗让男人得逞,其实那是不了解男人。

    我认为男人绝不会轻易放弃一个没弄到手的女人,对于男人而言,追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最诱惑的。

    矜持只会让男人坚定的觉得你是个冰清玉洁守身如玉的好女人,值得娶回家。

    认识两年后,我们终于结了婚。

    那时,他的事业已经蒸蒸日上,财富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

    我已辞职,店里的姐妹要来送结婚贺礼的,我一概拒绝。

    因为老曹有足够的钱,我压根也不在乎这些礼钱。我更知道我的那些小姐妹全是一等一的*,防火防盗防闺蜜,闺蜜是万万不可领着跟老公见面的。

    像老曹这种农村来的土鳖男人大多都有第一次情结,我非常清楚。他也一直因我的矜持而认为我没有恋爱经验,我认为他娶我,觉得我清纯正经肯定是重要的原因之一。

    我交过好几个男友了,不是完璧之身,但没事,我有办法。

    在洞房花烛夜前段时间,我吃了一种可以推迟姨妈期的药,在我的精确计算下,我确保结(熱门小説网)婚那晚将是姨妈期的最后一天,会有极少量的血。

    姨妈期才开始的血是绝不能伪装第一次的血的,因为那时量多,色差也略有不同。

    至于在过程中,要如何伪装出第一次的神态和动作,对交过好几个男友有丰富经验的我而言更是小菜一碟。无非是死咬嘴唇、拼命喊疼、闭目流泪,表情羞涩不安,动作生疏……

    至于对身体的保养,我一向很有信心,蜂蜜都涂过好几斤,绝对粉嫩,绝不像是身经百战的人。

    那一夜,我要求将台灯开得最暗,理由是害羞,其实是心怀鬼胎不想让他看得太清楚。

    这也符合女人初经人事时的害羞心态,老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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