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36章 强行逼问  武侠乐园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736章 强行逼问 (第2/3页)

“。

    尚书汤誓中的“孥戮“就是族诛,盘庚篇中的“劓殄灭之无遗育“,也是族诛。周武王伐商纣时,宣布纣王的罪行之一就是“罪人以族“。足见商殷的族诛是确实存在的。但同是儒家经典,孟子梁惠王下却提出了“罪人不孥“的原则,这一原则也是符合儒家的基本精神的。

    而“父子兄弟,罪不相及“这句有名的口号更表现了古代哲王的思想立场。作为儒学大师的荀况曾对族刑进行过声讨。荀子视“以族论罪“为“乱世“之举,可谓大胆尖锐之论。且荀子的看法并非曲高和寡,在西汉时著名的盐铁会议上,代表学术正统的“贤良“曾以经典为依据,对族刑提出了大胆的异议。

    这些议论代表着一种极其普遍的思想倾向,且持之有据,言之成理。但令人大惑不解的是,既然儒家圣贤以及经义精神对族刑有如此明白而又强烈的反对意见,那末,以儒家的德治和礼义相标榜的古代法律为什么毫不掩饰地保留了这一极端的刑罚呢其原因恐怕要从两方面去寻找。首先,是古代政权的性质及其贯常的镇压手段决定的。中国传统的集权**政治在本质上是反人民的,为维护和巩固暴政,无所不用其极,视人命如草芥,任何惨无人道的杀戮,既便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也不会使任何一位暴君虐臣产生什么负罪感。

    他们甚至还可以为其刑罚的酷滥寻找到堂皇的借口,即所谓的“以刑去刑“理论。族刑连坐法最著名的实践家商鞅曾说“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商君书赏刑商鞅本人虽以其法家的名声而难为后世正统所垂青,但他的这一理论却完整地为后来者心照不宣地接受,并贯彻于刑事镇压之中。

    族刑在古代的经久不衰,正是中国重刑主义传统的重要表现。其次,则又要从文化的角度去寻找。简言之,即古代家族主义的文化传统和家族本位的社会形态营造了族刑的生存空间。中国古代家族本位的社会基本结构决定了任何个人的存在都是以一定家族的存在为前提的,即离开了家族背景,个人的生命意义及生存价值便被抹煞于无形之中。个人的权利与义务只不过是家族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