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意淫 (第1/2页)
《红楼梦》的作者并不回避爱情体验中的肉的一面。警幻仙子抨击单纯的****的泛滥,她说:“……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
她也反对欺人的
“好色不淫”之说,说它们是
“饰非掩丑”之语。她肯定的是灵肉的一致,
“……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这个见解,平易、高明、真实,实为不移之论。
对于宝玉,则命名为
“意淫”,说他
“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于世道中未免迂阔怪谲,百口嘲谤,万目睚眦”。
意淫即情,情与性虽不可分,毕竟是****的极大升华。宝玉在与黛玉的接触中曾不止一次引用《西厢记》上的词句表达对黛玉的一种特殊感情,引起黛玉的变色不满。
因为客观地说,在那种环境那种道德标准下,宝玉的引用
“淫词”不啻于
“调戏”。这说明宝黛关系中、推动宝玉如此多情地对待黛玉的内趋力中当然有性的作用,但整个说来宝玉对黛玉最为纯情。
纯情之于性,则有许多约束与大大为之诗化。纯情来自对自己深爱的异性的一种尊重。
宝玉对黛玉连像对宝钗一样
“呆雁”似的
“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这样的忘情行止也没发生过,更不要提那种与袭人的
“初试云雨情”了。可悲的是,第一,即使如此,一种犯罪感压抑感仍然使黛玉惶惶然,她听见宝玉引用戏词便指宝玉道:“你这该死的胡说!好好的把这些淫词艳曲弄了来,还学了这些混话来欺负我。”吓得宝玉指天划地地起誓,表白自己没有欺负之意。
爱变成了
“欺负”,天情变成了不能被人间理解接受的
“混话”,着实可叹。其二,如果宝玉不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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