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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八十一节 临穗交流会(一) (第1/3页)

    夏仲德回到下处,将前因后果细细地想了好几遍,又把书架上《元老院钦定法学丛书》中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汇编》,《仲裁庭关于刑事案件中若干历史问题的司法解释汇编》,《仲裁庭关于涉明案件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汇编》的几本书拿了下来,把夹着书签的部分反复看了好几遍。

    看了几遍,他觉得又多了几分把握。看来“高人”的指点不假。不过。他还是有一点顾虑的,王法是王法,关键是还是实施“王法”的人。他在大明和衙门打交道将近二十年,深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能不能把法条落在实处,还得看具体办案的人。

    这次他去办取保倒是出奇的顺利。原本他还想着要不要先事先“打点”――澳洲人素来清廉他是有体会的,但是这毕竟是人命官司,慎重起见还是专门问了下“高人”,对方却一脸鄙夷,只叫他“去办就是”。

    夏仲德不知道是对方已经打过招呼,还是澳洲人真得“依法办事”。心里多少有些七上八下。

    思来想去,只有再去找这个关系谈谈。想到这里,他提起精神,开始写一封帖子。

    曲家取保的消息很快就作为“动态”上了临高警察局的《每周动态》。虽说手续合法,但是将正在侦察的重大刑事案件中的涉案人取保候审还是头一回发生。赖有为生怕自己拿到的一纸文书担不起这个责任,便向顶头上司汇报。没想到组长也觉得此事有点难办,干脆就以“动态”的形势报告了出去――毕竟现在的临高特别市警察局的正局长还是冉耀本人。

    冉耀自然是看到了动态。他现在日理万机,很久不过问案件了,只有一些属于疑难杂症的案件才会涉足。一桩案件脉络清晰,人证物证俱在的,可以说已经透明的凶杀案上了动态,他一眼就看出了刑事部门的意图。

    尽管他不像法律口的元老们那么熟悉法条。但是就一般法律的法律原则来说,曲家大娘子是否杀人的情节属于“另案”,和本案没有关系。

    既然取保释放也不必再节外生枝。本案把曲家大娘子拘捕到案本身就有违法之嫌。归化民出身的刑警不论受多多少现代警察理论和法律的教育,总是不自觉的会把一些老观念套到办案上,在所难免,他一般也不太苛求。

    青若端着托盘走过长廊,身上剪裁合体的淡绿色长裙配着琉璃彩线点缀的比甲,衬得一头乌鬓更加秀亮,任是谁看见了都得喝彩一句:好个俊俏的小娘儿!

    青若走得顾盼生姿,眼角却不时偷偷地瞟着楼下的院落。

    这处内院之中修了池塘,沿岸迭了假山,塘里放养着几十尾锦鲤,五色斑斓,游在碧清的水中,仿佛浮在空中。这般绝景,便是出身杭州这样都会的青若都未曾见识过。鱼是最稀罕的“澳洲锦鲤”,最是名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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