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造反都不用死?! (第3/3页)
关内侯只定爵号和食邑数,并无具体封地,爵号也不取自地名,而是多取寓意美好的褒义词。
而后,根据定的食邑数,以每户每年十石的大致租税收入,由相府国库直接发钱发粮,一如重臣二千石。
彻侯就更不必多说了——直接就是一块实打实的封地,以及封地人口的农税收取权。
甚至于,彻侯本人还能对自己封地的行政,也能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
明白了这些,其实就不难发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封建时代其实是行不通的。
——至少在当今汉室行不通。
因为在这个时代、在当今汉室,社会阶级的划分,并非后世人更习惯的士农工商,亦或是权贵、中产、无产;
而是更为直接且具体的:通过爵位来构建社会地位鄙视链。
二十级彻侯再怎么不堪,哪怕只有一百户食邑,见了十九级关内侯,哪怕对方食邑五百户,也照样能拿乔、摆架子,让对方先行礼拜见自己。
十六级大上造再怎么无能,即便是赋闲在家、坐吃山空,见了十五级少上造,哪怕对方身上有官职,也照样能以‘前辈’‘更尊贵者’自居。
这是个阶级分明——或者说是爵位分明的时代。
而商人的社会地位,又源自其‘商人’的卑贱出身;
所以,商人要想解决自己被社会系统性鄙视、被主流价值系统性贬低的问题,要想从根源上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最直接的方法,其实就是拥有爵位。
商人之所以‘贱’,是因为他们没有爵位,连一级公士都不是,所以才能被普天之下的农民黔首鄙视、瞧不起。
但底层农民再怎么刚正,汉家的民风再怎么刚烈,也不可能有人胆敢鄙视一个十六级大上造的‘大人物’。
哪怕对方在脑门上明写着‘我是卑贱的商人’,也绝不会有人敢当真。
而且,商人想要获得爵位,也不单是为了更高的社会地位,以及社会主流价值的认可和尊重。
——商人,从来都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群体。
没有好处的事情,商人是不会做的。
尤其是需要庞大支出、开销,最终却只是面子上好看的事,真正的商人,往往都是十分排斥的。
真正让商人群体,对所谓能提高社会地位、得到社会主流价值认同的爵位趋之若鹜的,是性命安危。
还是那句话;
在这个时代,商人天然卑贱,天然不收人待见。
原则上,除了司空城旦等录名‘奴籍’的奴隶,其他人——无论是工匠也好,商人也罢,谁都能欺负商人两下子,还丝毫不用担心付出代价。
自更别提拿商人脑袋当政绩的官僚,以及拿商人当副本刷的封建帝王了。
所以,爵位——尤其是高等爵位,对商人群体真正的诱惑力,在于当今汉室十分盛行的:以爵抵罪制度。
理论上,在当今汉室,除了谋反、巫蛊、大不敬等原则性的大罪,其他的任何罪行,基本都是可以‘以爵抵罪’的。
这还只是理论上。
实际上,其实即便是谋反这样的滔天大罪,也同样有可能因为更高的爵位,而得到更为仁慈的对待。
好比当年,发起吴楚七国之乱,最终兵败逃亡岭南,为东越国砍下脑袋送来长安的吴王刘濞。
——吴王刘濞,也就是兵败逃亡,死在岭南了;
但凡刘濞阵前投降,并活着被长安派出的平叛大军俘虏,叛乱平定之后,刘濞都大概率死不了!
无论是出于政治考量,还是安定关东诸侯人心的现实因素考量——尤其是宗亲不能手足相残的道德考量,先帝老爷子最终,很可能会捏着鼻子、忍着恶心,赦免吴王刘濞举兵谋逆的死罪;
而后,找个‘面壁思过’之类的由头,把吴王刘濞终身圈禁起来。
听起来很残忍,但事实上,却是宽容的呀有点夸张。
——造反都不用死?!
在当今汉室,是的。
只要爵位够高——比如像刘濞那般,达到诸侯王爵的级别,那就是有机会在造反之后,依旧苟全性命于长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