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造反都不用死?! (第2/3页)
,便是输粟捐爵所遗留的后遗症了。
——严格意义上来讲,太祖高皇帝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条令,至今也都还是有效的,也依旧是没有人敢违背的。
问题不是出在高皇帝制定的法律条令没人遵守,也不是出在官府不严格贯彻高皇帝的法律条令;
而是出在输粟捐爵之制施行后,如今的汉家,已经没有‘商人’了。
何谓商人?
以当今汉室的法律规定,商人,会被单独列入‘商籍’,与列入农籍的民众严格区分开;
被列入‘商籍’的商人,原则上不享受任何国家福利,且不被纳入任何义务减免的范畴。
比如,某年某月某日,刘荣许天下大埔,也就是敞开了喝,录名于‘商籍’的商人便不会在此列;
再比如,刘荣赐天下民爵,亦或是赐酒肉、布帛,存在于‘商籍’的商人也同样不在此列。
普通人要服从的义务,商人要服从,普通人被减免义务,商人却不受减免;
普通人享受的权利,商人也几乎都享受不到。
哪怕是出现民事纠纷,官司闹到官府,只要其中一方是商人,也都会被官府区别对待,也就是偏袒不是商人的一方。
到这里,话题其实就有些诡异了。
怎么可能?
硕大一个汉室,家财巨万的豪商富贾都有几十家,又怎么可能‘没有商人了’?
再有,商人和老百姓打官司,画风不都应该是商人花钱走通门路,和贪官污吏同流合污,欺压无权无势的底层民众吗?
官员不欺负老农就不错了,又怎么可能偏袒老农,去针对商人?
这一切的答案,便藏在那句略有些诡异的:如今汉室,几乎已经不存在‘商人’了。
准确的说,是已经不存在录名于商籍,被集体隔离居住,有显著商人、贱籍特征的,法律意义上的商人了。
上文提到,商人在当今汉室,会被列入单独的商籍。
但时至今日,但凡有点门路的商人,都早就走关系走门路,把自己的户籍转到农籍之上了。
再有,便是商人在汉室最显著的特征:没有爵位,也在太宗皇帝输粟捐爵后,彻底成为了历史。
——当今刘荣一朝,别说是没有爵位的商人了,但凡是爵位低于九级五大夫、十级左庶长的,那都不配被称为商人了。
但凡商人,动不动就是十级左庶长,甚至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上造的爵位!
极个别豪商巨贾,甚至通过特殊的手段和渠道,染指了输粟捐爵所规定的上限:十七级驷车庶长!
须得一提的是,在汉家自先秦继承而来的二十级军功勋爵制度中,有几个关键的爵位节点,会与更低的爵位发生质变。
最急促的,从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袅,到四级不更,便是到达第一个关键节点。
——四级不更之前,爵位仅仅只提供更大的宅基地面积拥有资格、住房数量拥有资格,以及奴仆、妾室拥有资格。
而四级不更开始,爵位会开始提供特权——如四级不更,便是免除更役。
而后是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直到八级公乘,便又是一个新的特权关键节点。
从八级公乘开始,爵位拥有者可以乘坐官府车马,且可以具备请见地方官员的资格……
就这么一路往上,差不多便是每隔四级左右,便会多出一个显著提升的特权和福利。
而太宗皇帝输粟捐爵,之所以把民众‘购买’爵位的上限,定在十六级大上造,正是因为十七级驷车庶长开始,爵位将为拥有者带来最顶尖,同时也是最具稀缺性的特殊待遇。
——从十七级驷车庶长开始,爵位拥有者,将不再是单纯的‘拥有爵位’‘单纯拥有显赫的社会地位’,而是可以领取俸禄!
十七级驷车庶长,秩比二千石,可随时出任比二千石级别的职务;
十八级大庶长,秩二千石,同样有资格在二千石级别的位置出缺时,默认成为该空缺职位的候选人。
到了十九级的关内侯,更是可以拥有令华夏民族位置癫狂的:食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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