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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12章 进化 (第2/3页)

内侯,且户籍被录于‘农籍’的准贵族,因为旁系远亲做生意,而惹上了些许麻烦……

    是的,没错。

    在户籍迁入‘农籍’,并获得十八级大庶长爵位后,商人,就不再是商人了。

    他不会被人当做‘拥有高级爵位的商人’;

    而是会被当成:拥有高级爵位,身份显赫,却不小心‘误入歧途’,染指商贾贱业的贵族。

    而这样的人,官员别说是拿捏、为难,甚至‘借君项上人头一用’了;

    但凡是个蠢一点、消息闭塞一点,不知道对方商人底色的官员,甚至都可能反过来巴结人家!

    退一万步讲——哪怕拥有了十八级大庶长爵位后,依旧无法摆脱自己在当地的‘商人’身份,也完全没有关系。

    至少这个爵位,足够让商人应付官府,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对自己发来的任何恶意。

    甚至于,哪怕真的证据确凿,坐实了罪名,那不也还能以爵抵罪嘛?

    小事儿!

    从爵位上扣就是!

    回头我再买几级补上!

    上交警队交罚款,提前把下次的违章罚款也交上了属于是……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是:在这个时代,一个人犯罪后,该被什么规格、什么级别的部门审判,也是和爵位直接挂钩的。

    比如地方县衙,便只能审判八级公乘及以下爵位的人犯。

    爵位高于八级公乘,地方县衙就没有审判的权利了,只能把人叫送上级的郡衙。

    郡衙的审判权限,也在十六级大上造时封顶,高于这个爵位的罪犯,就要押解入京,到长安廷尉(大理),也就是直接由中央审判了。

    这就使得爵位,在使商人有了更硬的腰杆、更足的底气,以及‘以爵抵罪’的容错率之外,还多了一层保障。

    ——爵位足够高,地方官就审判不了你;

    这就使得某些盯着商人,打着‘吃商人绝户’主意的地方官,只能打消念头。

    好比说,一个没有爵位——连一级公士的爵位都没有,被录名于商籍的商人,地方官随便找个由头,随便搞点似是而非的证据,把人办了也就办了;

    财产充公固然是要充公的,但充公多少、偷偷拿走多少,地方官也都是熟人于心,有着一整套贪墨流程的。

    可一个有爵位,录名于农籍的商人,哪怕爵位只是一级公士,地方官也要稍微注意一点了。

    哪怕真把人办了、把人家产给吃了,也得给个像样点的交代——毕竟诛人满门不是小事儿,流程总得做漂亮一点,免得落人口实。

    再往上,一个录名于农籍,爵位为九级五大夫的商人,地方官就已经完全拿捏不了了。

    ——真要办人家,那也得是郡衙办,轮不到你一个县令去管!

    暗自得郡衙查,罪得郡衙定,抄家也是郡衙去抄,当地县衙顶多也就是积极配合,却几乎插不上手。

    这就让县级部门的地方官,多了那么一层顾忌。

    ——万一,郡衙有人和这个商人关系好,本官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至于十七级驷车庶长,那就更不必赘述了。

    郡衙都管不了,得长安廷尉(大理)去管!

    廷尉最终怎么判案且不说,但凡廷尉插手了,这流程,那就是半点问题都不敢出的了。

    但凡有哪里不对,便动辄是一县,乃至一郡官场大洗牌。

    所以,爵位——尤其是十七级驷车庶长及以上爵位,能够给这个时代的商人提供的安全感,绝对是其他任何方式都无法比拟的。

    哪怕是当朝丞相,亦或某位万户侯做靠山、给撑腰,也比不上一个十七级驷车庶长,能为商人带来的安全感高。

    所以,晁错一手输粟捐爵,太宗孝文皇帝从谏如流,汉家的爵位,马上就成了市面上最紧俏的‘货物’。

    ——短短几年时间,汉家就卖出了上千个十八级大庶长的爵位!

    单就是这上千个大庶长,就为汉家的北墙战士,换得了上千万石军粮——而且还是送货上门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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