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4章 复原凶案现场!  说好的保卫科干事,你破什么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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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264章 复原凶案现场! (第1/3页)

    周常远脸色铁青,随后把视线转向杨锦文。

    “杨队,意思是这个神秘……这个藏在暗处的人,动过这个挂钟?”

    很显然,周常远不太喜欢说‘神秘人’三个字。

    “十有八九。”杨锦文把挂钟翻过来,露出后面的电池槽,又道:“电池也被这个人拿走了。”

    “那他为什么这么做?”

    杨锦文把表变竖在众人眼前。

    上面的时钟、分钟、秒钟都指向下午五点。

    有的挂钟还显示日历,但这个挂钟只显示时间。

    “五点?”周常远皱着眉:“这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挨着窗户坐着的姚卫华嘀咕道:“凶手下次杀人的时间?”

    “不是,你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傅明远问道,丹南县经常会出现一些重大刑事命案,但要是出连环杀人案,确实让人感到恼火。

    姚卫华耸了耸肩:“电视上都这么演的,凶手在现场留下标记,或者是有特殊意义的符号,有的是为了炫耀,有的是给办案机关的提示。”

    “照你这么说,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

    窗户外的雨水,啪嗒啪嗒的敲击着窗玻璃。

    姚卫华感觉有些冷,他缩了缩脖子,回答说:“反正从尸体和现场来看,凶手肯定不是第一次杀人。”

    周常远看向杨锦文:“杨队,你的意思呢?”

    “我赞成老姚的判断,凶手不是头一次作案。”

    “具体说说看。”

    杨锦文站起身,从墙角搬出一张白板。

    他拿着水彩笔,在白板上简单的画了一幅凶案现场的户型图。

    “案发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法医对死亡时间的判定,被害人是在晚间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遇害,这其中有一个半小时。

    如果杨建辉没撒谎,人不是他杀的,那么时间缩短在七点三十分到八点三十分之间。

    这一个小时里,我们假定被害人余静在这期间遇害。

    余静从事的职业,大家都知道,当天晚上,她是在工作期间。

    门没有遭到破坏,可以断定,凶手要么是自己开门进去,要么是她帮忙开的门。

    凶案现场的房间,左右的租客都不在,其他住户也没听见响动,那么间接可以说明,余静和凶手是认识的,这个可能性非常大。

    余静生前的衣服被扒光,全部被丢弃在床上,且衣服完好,没有撕扯的痕迹。

    那么她身上的衣服,很大概率是她自己脱掉的。

    而且床铺的枕头下面,塞着两百块钱现金。

    这个钱是从哪里来的?大家应该心中有数,就是进门这个人给的嫖资……”

    杨锦文顿了顿,姚卫华趁机插了一句嘴:“杨队分析的很合理,钱到位了,脱衣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听见这话,蔡婷白了他一眼。

    周常远看向锁着头的几个痕检,问道:“钱上面肯定会留下指纹,不仅是被害人的,还有给被害人的钱的人,这个你们查了吗?”

    傅明远赶紧解释:“周局,这个钱被杨建辉偷走了,还花出去了,我们没法查证了。”

    周常远无声的骂了两句,开口道:“这个杨建辉要是无辜的,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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