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投奔之心 (第2/3页)
我生孩子吧,我养你们一辈子!
钱嘛,去赚就是了。
孩子多了将来会不会打架,会不会闹出狗血的争家产,那是后话。
先有了再说。
“老子牛逼呀,还真是一杆两洞!”
陈舒华“噗嗤”一声笑出来,“我们两个讨论过的,很可能就是那天晚上。”
林见鹿也记得,“嗯,那天你俩的确有点骚。”
“噗……”
…………
一晚上没有睡太好,第二天早上起来,林见鹿就给苏惠伦打电话,“我待会儿的飞机,就要飞纽约啦,录音是正事,不能耽误。你不许闹脾气,搞完宣传就乖乖回来,你们一起去医院做个检查,听到没有?”
苏惠伦吭哧半天,本来其实是在闹小脾气的,都好几天没打过电话了,今天倒是有点乖,“好了呀!干嘛那么凶!”
哎,心里踏实了。
于是九点多,汇合了张爱嘉、赵明信、林希蕾,大家一起飞纽约。
许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心里松快,又许是昨天晚上睡得不好的缘故,总之,这次林见鹿在飞机上睡得相当爽。
睡了两觉,中间吃点东西,等第二次醒了再吃点东西,看会儿书,到了。
赵明信照例是已经安排好了车子,但是当车子停下,大家下车,林见鹿才惊讶地发现,居然不是酒店,反而是一片临街的别墅区。
赵明信也下了车,笑呵呵地抬手一指,“上东区的联排别墅,四层,一共六个房间,阿鹿,以后只要过来纽约录音,你就可以住这里。”
林见鹿扭头看他,失笑。
不过蛮好,老住酒店是的确会腻,哪怕大套房也一样,有这样一栋联排别墅住一住,在这边录音的时间,也会稍微舒服一些。
打开门进去看,内部装修还不错,是上东区的老钱风格——只是比起林见鹿自己在湾湾的那套大别墅的舒适度,当然还是差了好多个层级的。
一问,市价大概七八百万米刀的样子。
嗯,纽约上东区的别墅,哪怕只是联排别墅,放眼全球,也肯定是居住里比较顶层的了,但其实现在看,也没特么多贵。
只是上辈子对阿美利加的房地产了解有限,也不知道二三十年后什么价。
想想还是算了,短期过来工作,赵明信给安排这样的房子,住几个月也就行了,真要比起居住舒适度,还是国内的大独栋、四合院舒服。
但是一下子有隐蔽的私人空间了,林见鹿的心就又一下子冒起来了。
这次过来,肯定还是做不到一口气把十二首歌都录完,没有那么整的时间,比如这次过来,也就能待一周,录个两三首歌了不起了,然后就要回首都,因为紫禁城影业要正式成立了,迭加央视春晚要第一次彩排,那当然是肯定要回去一趟的,然后还不能直接回来,要去港港一趟,待好几天。
葛福红那边一口气谈妥了八个代言,过去光是签合同、拍广告,就要好多天,如果再跟那边的朋友盘桓一番,再陪陪女人,就得奔十天以上去了。
所以,大概要一月初才能再回来,再待大概十天到半个月,录个两三首到三四首的歌,然后再回首都,参加第二轮春晚彩排。
时间碎到不要不要的。
越红,时间上越是很难真正自主。
但是……七八天也是时间呀!不舍得浪费呀!
稍微一想,他就还是给俞飞泓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一听,很开心,当即表示马上就订票飞过来——对于林见鹿给她打电话,让她过来纽约陪着录音,感觉上她甚至不止是开心的问题,是很骄傲。
当天晚上,首都时间的不到中午,她就已经上了飞机了。
投奔之心十万火急。
第二天上午,安排了林希蕾带车子过去机场接她,林见鹿却还是跟赵明信、张爱嘉一起,去了哥伦比亚的录音棚。
又见到了很多老朋友。
当天就为接下来的录音工作开始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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