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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2:七路反王聚京 (第2/3页)



    与会者除了北影厂厂长韩三坪、盛影传媒总经理王盛、紫禁城影业代表张和平等人外,更引人注目的是来自苏省的数位“不速之客”——姑苏市电影公司总经理、金陵市电影公司总经理、梁溪市电影公司总经理、彭城市电影公司总经理,以及龙城、静海、广陵三地的电影公司老总。

    这“七路反王”齐聚京城,目的只有一个。

    绕过苏省电影公司,直接从北影厂和紫禁城影业拿到《30天》的拷贝,在他们的城市与京城同步上映!

    这在此时看来,无疑是极其大胆的举动。

    不过也并非没有条件。

    1993年,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布《关于当前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即(93)3号文件。

    打破了中影公司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模式,各制片厂可直接向省级电影公司发行影片。

    但省级公司依然对本省发行网络拥有强大的控制力。

    然而,政策也留下了一些模糊空间,例如并未完全禁止制片厂与市级公司的直接接触,尤其是在省级公司不作为或无法达成协议时,有时可灵活处理。

    这为市级公司的“越级”行为提供了一丝理论上的可能。

    此外,经济基础,也是这些反王敢上京共商大业的基础。

    苏南地区经济发达,影院设施较好,观众消费能力强,且深受沪上、港台文化影响,对《30天》这类影片需求旺盛。

    看到巡演造成的巨大声量和潜在票房,这些市级公司不愿坐视利益流失,更不甘心受制于可能反应迟缓或利益分配谈不拢的省级公司。

    巨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他们铤而走险。

    此外,北影厂联盟的成立和电视电影业务的成功,展现了一种绕过传统渠道的可能,以及未来不缺片源的可能,种种原因,给了这些市级公司信心和榜样。

    王盛和韩三坪展现出的能量和魄力,让他们觉得值得一搏。

    会议由韩三坪主导。

    他面色严肃,目光扫过在座的七位市级公司老总,沉声道:“各位领导,远道而来,心意我们明白了。

    《30天》这部片子,观众反响如何,各位亲眼所见,媒体也已报道了。你们想同步上映,支持改革,繁荣市场,这份心是好的。”

    他话锋一转,提出了北影厂和紫禁城影业的三个条件:

    “第一,拷贝可以给你们,但至少在上映首月,也就是票房最关键的一个月,绝不能有盗版拷贝从你们的影院流出!这是你们对抗省级电影公司的基础,望各位领导好好考虑。”

    “第二,施行分账制度,不是传统的买断。我们制片方要拿票房的百分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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