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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6:我的1998 (第2/3页)

最稳定的“私人订制”婚庆电影业务。

    这项由王盛一手开创并做大的业务,盛影传媒需要重新与包括北影厂在内的三十一家电影厂签订独立的商业合作合同。

    谈判桌上,少了以往“一家人”的温情,多了几分公事公办的计较。

    北影厂凭借其品牌、设备和核心技术支持,依旧拿走了单笔业务利润的大头——抽成百分之六十。

    这没什么好说的。

    峨影厂凭借其稳定的技术团队和西南地区的市场贡献,最早加入的诸侯,抽成比例为百分之四十。

    其余各家电影厂,则统一为两成。

    同时,设备租赁、人员外派等费用另行计算,清晰明了。

    这份新的合同体系,虽然让出了一部分利润,但也从法律和商业上明确了各方的权责利,使得这项业务更加规范化。

    更重要的是,它依然是维系那三十家电影厂技术骨干就业和收入的主要渠道,保住了联盟的人员根基。

    至于“金禧典藏”系列,则明确为盛影传媒完全自营业务,不参与分成,只按市场价支付可能的设备或场地租赁费用。

    而覆盖面更广、价格更亲民的“影像记忆”业务,经过几年的扩张,已经遍布京城、津门两大直辖市以及冀省的主要城市。

    这项业务,成为了吸纳和安排各电影厂待业子弟、锻炼新人的主要平台。

    盛影传媒负责运营和渠道,各厂子弟通过培训考核上岗,按劳取酬,形成了一个相对良性的人才孵化循环。

    变动最大的,是此前由“联盟制片中心”主导的“电视电影”业务。这项业务被整体划入盛影传媒旗下,并正式成立了“电视电影事业部”。

    这意味着,从此以后,每一部电视电影从立项、剧本开发、组建团队、拍摄制作到发行宣传,盛影传媒都需要与改制后的“北影制片公司”(即原来的北影厂)单独签署项目合作合同,一案一议,成本共担,收益按协议分成。

    曾经的内部协作,变成了甲乙方关系。

    最让王盛感到压力,也是一笔巨大财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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