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56章 海商成新贵  娶妻媚娘改唐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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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6章 海商成新贵 (第3/3页)

程度,令许多岭南节度使的官邸都相形见绌。蒲同文在泉州的宅邸,则宛如一个小型堡垒,有高墙、望楼,蓄养了众多来自南洋、天竺的护卫、仆役,其家族生活方式也保留了许多波斯遗风,但又巧妙地与汉文化融合。

    他们积极参与地方公共事务。修桥铺路、捐建寺庙道观、设立义仓、赈济灾民,博取“乐善好施”的美名,积累社会声望。蒲同文曾出资重修泉州港的码头和灯塔;张海则组织明州海商,成立“海舶互助社”,共同出资雇佣武装船队,巡逻附近海域,防范海盗,这实际是带有自治色彩的商业行会雏形,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了部分本属于水师的职能。

    在文化上,他们也试图摆脱“暴发户”、“铜臭”的标签。冯若芳重金收集书籍、字画,资助落魄文人,举办诗会,试图营造“儒商”形象。蒲同文则利用其家族渊源,资助翻译波斯、阿拉伯的星历、医药典籍,虽更多是出于实用目的(航海、贸易),但也客观上促进了文化交流。他们的子弟,无论是否走科举之路,大多接受了良好的教育,言谈举止渐趋风雅,与父辈的草莽或精明气质已有所不同。

    新旧之间的碰撞与融合

    海商新贵的崛起,不可避免地与旧有的社会权力结构——士族、官僚、本土豪强——发生了碰撞与融合。一些守旧的士大夫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商贾贱类,以货殖而干天位,以奢靡而坏风俗”,上书呼吁朝廷抑制。但更多的务实派官僚,尤其是与市舶司、地方财政相关的官员,看到了海商带来的巨额税收、就业机会和地方繁荣,倾向于与之合作,甚至从中牟利(合法的“陋规”或非法的贿赂)。

    朝廷的态度则颇为微妙。一方面,需要海商的财富和能力来推动海贸、充实国库、支持水师乃至像“宝船下西洋”这样的国家战略。因此,给予其一定的地位和特权是必要的。另一方面,又必须防止其势力过度膨胀,形成尾大不掉的地方豪强或“海上帝王”,威胁中央集权和海疆安全。因此,朝廷的政策往往是既利用又限制,既给予荣誉性官职和社会地位提升的通道,又牢牢掌控市舶管理、水师军权、科举正途等核心权力,并鼓励海商之间的竞争,防止垄断。

    麟德十五年的广州、泉州、明州,冯若芳、蒲同文、张海这样的人物已非孤例。一个以海洋贸易为核心,以巨额资本为纽带,横跨商业、运输、金融、手工业、地产,并开始向政治、文化领域渗透的新贵阶层,已然成形。他们与广州港的番商、洛阳城的高官、扬州的盐商、蜀中的锦商、西北的茶马商,共同构成了大唐帝国空前复杂而活跃的商人阶层图谱。而海商,因其活动的舞台是广阔的海洋,连接的是未知的世界,攫取的是跨文明的暴利,其冒险精神、开放心态、对资本的运用和对政治的渴望,都使其成为这个图谱中最具活力、也最具颠覆性的一极。他们是帝国开拓海疆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也是这一国策最积极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之一。他们的命运,已然与大唐的海上命运紧密相连。海商成新贵,不仅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更是帝国向海洋时代转型中,社会结构悄然发生深刻变革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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