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谁才是辩护律师!? (第3/3页)
大海...不是迷失方向的大海。
也是由负面情绪所构造的海洋!
而严密的减刑话语,就是唯一的灯塔。
尽管这个灯塔是虚构的,无用的,但不至於让朱大力自暴自弃将纸船掀翻,随後沉入海洋。
‘自首...对,还有自首......’
朱大力内心呢喃着,拳头忽的握紧。
‘只要不是死刑,进了监狱,查出病後,官方会给我出钱治疗...不是死刑就有可能治好再出去......’
‘减刑...要减刑!’
......
“自首......”
这话落下後。
审判台上,几个法官稍稍思索後,旋即点头。
自首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辩护法规,尤其是,从警方递交的案情来看,朱大力的确很配合。
对方杀人後二次返回现场观察受害者身体健康。
主动承认所有罪行。
配合警方还原案发过程。
无论从哪一点,都是态度良好,没有任何隐瞒的那种。
所以......
“公诉方,你方是否有异议要表述?”
审判台上。
审判长杨建军看向三个检察官询问。
话落,众人将视线投向公诉席。
检察官岳峰低头和几个检察官低声交流起来。
“依据《刑法》第67条‘自首、坦白’。”
“原文明确规定:【犯罪以後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
“朱大力的行为确实够得上67条‘第一款’,主动投案+全程如实交代,从宽力度更大。”
三人思索着。
就这起案件,实际上多数人都是想着一审直接宣判。
为什麽?
因为朱大力认罪啊!
那麽,是不是反过来也能证明,对方认罪的态度很好?
所以,认罪减刑这一点就不得不提。
总得来看......
最终。
检察官岳峰抬头,看向审判台,微微摇头。
他们不会情绪化。
朱大力认错态度良好是既定事实,自然没理由莫名其妙的反驳对方。
“我方无异议。”岳峰说道。
审判台点头。
就在被告席,严密松了口气的时候。
恍惚间......
“审判台,原告民诉代理人有异议要表述!”
徐德见缝插针,忽的再次开口。
代理人...有异议!?
刹那间。
原本松了口气的严密忽的一顿,他抬头,皱眉盯着对方。
审判台众人互相对视一眼,最终颔首示意道:
“代理人请说。”
这次对方申请了,自然可以开口说话。
至於对方说什麽...那就是他们的自由了。
只见。
代理人席位。
徐德扫了眼被告人席位,冲着对方露出个温和的笑容,旋即,缓缓开口道:
“审判长,审判员,以及听审席诸位。”
“就本案,被告人‘朱大力’有关抢劫部分,我方认为...依旧存在部分异议。”
“经过我方代理人团队刚才所讨论,最终认为...”
“被告人朱大力,较为符合《刑法》第264条‘盗窃罪’!”
审判台:?
公诉席:?
话落的刹那,近乎是时间暂停了一样,所有人愣了又愣,看着对方不知该说什麽。
盗...盗窃罪?
你刚才不是还反驳人家盗窃的角度,说是抢劫罪吗!?
什麽叫,人家不争了,你突然又开始以对方的角度,说这起案子是盗窃!?
你是谁的律师?你不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啊!
众人愣住。
徐德却是抬头,看向被告席的严密,露出个微笑。
还是那句话。
跟一个瘸子打八角笼决斗该怎麽打?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想脱身?然後以无法反驳的辩护理由减刑,从而快速结束案件,不休庭就让法庭宣判?
想得美!
回来吧你,继续搅,继续粘,继续把你拉入沼泽里!
至於反驳後定罪?
你一个辩护律师,敢当着‘高压锅’的面,反驳对对方有利的辩词!?
不反驳?那跟我的队友检察官说去吧,对方可不认为这是什麽盗窃罪!
至於,明面上这麽一搞,谁看起来才像才是辩护律师?徐德未嚐不能客串一下!
这案...休庭休定了!
在严密错愕的眸子中,只见,徐德缓缓开口道:
“综上,审判长。”
“被告人就民事赔偿一事,应当以盗窃罪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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