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5章 金殿宰相问,初试便从容  金台汉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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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5章 金殿宰相问,初试便从容 (第3/3页)

三岁?此子面对一群宰执,毫无惶然之意,实在太过从容镇定。

    此子,要么能做大事,要么能屠万人。

    完颜匡随即问道:“陇西郡侯,你这密奏之事,可有真凭实据?案涉国家大臣,皇家贵戚,不可不察也。”

    此人是皇帝老师,据说精通女真语和女真掌故。当年世宗担心皇太孙汉化严重,专门让他教导。

    他之前并非宰执,只是完颜守贞、夹谷清臣连续被罢相,他才被擢升右丞相。虽然他入省为相不久,可他资格很高,威望很高,也早就有拜相的资格。

    李朔不软不硬的说道:

    “回相公话。物证已经提交,人证都在宫外。可谓人证物证俱全。兹事体大,倘若没有真凭实据,下官怎敢污蔑国家大臣?陛下圣明,诸位相公明断,三法司公正,难道还能容忍小人颠倒黑白,无中生有的捏造罪名吗?”

    “相公若是怀疑证据真假,可当庭质询他们。”

    乌林答愿怕完颜匡尴尬,接口道:

    “陇西郡侯,你说证据确凿,为何不将人交给三法司审判,按律法定谳,非要直奏御前?难道你就这么不相信朝廷么?”

    这就问到关键了。因为按制,必须要先通过三法司受案。如果什么案子都直接捅到宫里,那皇帝还不累死?三法司岂不是摆设?

    从程序上讲,李朔就错了。他坏了规矩!

    胥持国闻言也不禁皱眉,有点替李朔担心。李朔不经过三法司,直接搬出皇帝御审此案,这本身就是错。台省完全可以利用这一条弹劾他。

    李朔胸有成竹的回答:“回相公话,凡事自有非常之法。相公或许忘了,下官的差遣是…巡察署令啊。”

    巡察署令?众宰执和三法司的官长,闻言都是一怔。

    却听李朔解释道:

    “巡察署令可以自行稽查办案,然后直接禀报陛下。此案之所以不经过三法司,并非因为下官是受害人,而是因为下官是巡察署令,职责所在。”

    “不管此案的受害人是下官,还是别人,只要是涉及权贵的大案,下官都有权直奏御前!”

    说到这里,他指指自己的密奏,“各位相公可以检查此疏事由和落款,可是巡察署令封事?”

    完颜匡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这不是一道小舅子对姐夫告状的个人密奏,而是一道以巡察署为名义的司法公文:封事。

    呵呵,这个少年,颇有意思!

    ……

    PS:今天太忙,抱歉,更新晚了。第二章要到十一点以后。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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