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割昏晓 (第2/3页)
漂亮了!我在话本子里见过差不多的,但话本子里那招叫‘回风扫落叶’!”
方絮收刀入鞘,惜字如金:“换个名字。”
“叫什么?”
“扫堂。”
路昭的表情僵了一下,然后一本正经地点头:“果然,高手取名字都讲究返璞归真。”
院子里的露水被踩得七七八八,晨练结束的方絮没理会路昭的憨样,就在他跨个门槛的工夫,院子里突然炸开一声哀嚎——
“三娘!你的猫又把我的鞋叼走了!”
胡为霜依言从灶房探出头时,手里还攥着锅铲:“那不是猫,是隔壁王婶家的黄狗,还有,它只叼你一个人的鞋,你自己想想为什么。”
路昭单脚站在门槛上,抱着另一只幸存的靴子,表情悲愤:“我昨天可是喂了它半碗红烧肉!”
“那就是它嫌你喂得不够。”
路昭还要争辩,沈药之的轮椅从廊下慢悠悠地转出来,手里照例端着他的药碗,他看了看路昭金鸡独立的姿势,又看了看院子里那只正在撕扯靴子的黄狗,说道:“世子殿下,你有没有想过,狗叼鞋通常是因为鞋上有它喜欢的味道。”
“什么味道?”
“大概是——”
沈药之抿了一口药,语气温和,“红烧肉味的脚?”
不等路昭原地跳脚,方絮面无表情地和沈药之打了个配合,补刀道:“你再不追,那只靴子就只剩半只了。”
一番鸡飞狗跳后,路昭成功用一根肉骨头换回了他心心念念的靴子。
酒铺上午的第一拨客人是几个老农,刚从镇上赶集回来,挑着空担子路过,照例进来喝一碗最便宜的烧酒。
胡为霜和他们很熟,不用点单就知道每个人要什么——王老伯要烧酒配花生,李拐子要多加一碟泡菜,张屠户不要酒,只喝凉茶,因为他婆娘闻不得酒味。
“三娘,你上回说的梅子酒,腌好没有?”
王老伯端着酒碗问。
“还得等半个月。”
胡为霜坐在柜台后面,打着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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