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惊鸿顾 (第3/3页)
只觉得痛快。
胡为霜是个货真价实的美人,这件事从你第一眼见到她就会感叹。在蜀中卖酒的这些年,从前的好看或妩媚,或娇艳,或是明眸善睐,但那些是胡三娘,是一个被迫藏起了刀剑、端起酒碗、跟左邻右舍笑着招呼的女人。
而此刻,竹林的翠色衬着女人的青衫,青衫又衬着她发间那截梨枝,梨枝上的两片叶子在风里轻轻发颤,像是一双没有飞走的翅膀,斜阳落在她脸上,把那些蒙尘的东西一层一层地烧掉了,眉眼还是那副眉眼,却不再有刻意装腔的泼辣,或者欲说还休的柔软,相反,她变得冷清、野性,如同易脆的琉璃,美得惊心动魄。
一笠过处,千山低头迎我,万竿垂露成臣。
自迁居蜀中以来,胡为霜鲜少有这般恣性的时刻,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剑鸣如故,如今再度踏马追风,她不得不承认,心中的江湖似乎从未死去。
青驴跑得正酣,四蹄腾空,鬃毛在风中拉成一条直线,胡为霜却忽然勒了缰绳。
那驴被她带得前蹄高高扬起,在空中刨了两下才触地,女人稳坐在鞍上,单手控住缰绳,袍袖缓缓回落,贴住劲瘦的腰身。
后面的马蹄声也由远及近,她回过头去。
这一眼先落在方絮身上,他打马走在最前,肩背挺直如刀,一霎失神后又平复如常,他向来如此,习惯把所有的在意都藏进不动声色的注视里,此刻面对胡为霜,也只是想:她应该这样笑……然后把这个念头的动机解释为“证人的情绪稳定有助于案件推进”,就像他会将递蓑衣的举动划分为“分内之事”一样。
路昭从方絮身后探出半个身子,挥着手喊了句什么,笑得见牙不见眼,他的心思是最简单的一个——三娘笑了,那就是天大的好事。她笑了,说明她没那么难过了,她笑了,说明跑这一趟是对的,她笑了,说明自己从酒铺一路跟到这里,没跟错人……路昭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什么软软地撞了一下,不疼,就是有点慌,又有点甜,像小时候偷喝了爹藏在地窖里的桂花酿——晕乎乎的,热腾腾的,嘴角压都压不住地往上翘,满脑子都是她在看我?她在看我!
胡为霜没有忽略掉这份雀跃,路昭的少年心事也太好懂了些,叫她很难不忍俊不禁,然后,女人的目光穿过满林的风声和竹叶,对上了最后方的那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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