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窃密指控 (第2/3页)
她的手放在膝盖上。
那支笔就在她面前。
她没有动。
方牧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要说明三点。”
他说:
“第一,”他说,“陶岚导出这些文件的时候,是恒信的在职员工,拥有管理员权限。她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规定,由恒信与她之间的约定决定。”
“第二,”他说,“本案审查的是设备权属与处置行为。证人的取证方式,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第三,”他说,“也是最要紧的一条。”
他抬起头。
“这些文件,”他说,“已经提交给本庭。”
他停了一下。
“本庭已经封存。本庭已经拍照。本庭已经记录哈希值。”
“也就是说,”他说,“从昨天下午开始,这些东西的保管链,归本庭。”
他看着陈慎之。
“陈律师现在要做的,”他说,“是让本庭相信:一个法院封存的东西,是偷来的。”
法庭里安静下来。
陈慎之坐在那儿。
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从未说过这些东西是偷来的。”他说,“我方说的是:请法庭注意它的来源。”
他停了一下。
“至于它是不是偷来的,”他说,“由另一个法庭决定。”
审判长把两份材料收起来。
他说:
“本庭注意到这两份材料。”
他抬起头。
“但是,”他说,“本次听证的审查范围,不因另案而改变。”
他停了一下。
“证人陶岚的证言,”他说,“本庭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陈慎之点了点头。
“是。”他说。
他坐下。
他今天赢了。
他知道自己赢了。
因为他要的,从来不是法庭上的那句话。
他要的是:在另一个地方,让她先被判一次。
十一点四十,休庭。
陶岚走出法庭的时候,门口的人比昨天多了一倍。
有人举着手机对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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