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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窃密指控 (第2/3页)

   她的手放在膝盖上。

    那支笔就在她面前。

    她没有动。

    方牧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要说明三点。”

    他说:

    “第一,”他说,“陶岚导出这些文件的时候,是恒信的在职员工,拥有管理员权限。她的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规定,由恒信与她之间的约定决定。”

    “第二,”他说,“本案审查的是设备权属与处置行为。证人的取证方式,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第三,”他说,“也是最要紧的一条。”

    他抬起头。

    “这些文件,”他说,“已经提交给本庭。”

    他停了一下。

    “本庭已经封存。本庭已经拍照。本庭已经记录哈希值。”

    “也就是说,”他说,“从昨天下午开始,这些东西的保管链,归本庭。”

    他看着陈慎之。

    “陈律师现在要做的,”他说,“是让本庭相信:一个法院封存的东西,是偷来的。”

    法庭里安静下来。

    陈慎之坐在那儿。

    他说:

    “审判长。”

    “你说。”

    “我方从未说过这些东西是偷来的。”他说,“我方说的是:请法庭注意它的来源。”

    他停了一下。

    “至于它是不是偷来的,”他说,“由另一个法庭决定。”

    审判长把两份材料收起来。

    他说:

    “本庭注意到这两份材料。”

    他抬起头。

    “但是,”他说,“本次听证的审查范围,不因另案而改变。”

    他停了一下。

    “证人陶岚的证言,”他说,“本庭会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陈慎之点了点头。

    “是。”他说。

    他坐下。

    他今天赢了。

    他知道自己赢了。

    因为他要的,从来不是法庭上的那句话。

    他要的是:在另一个地方,让她先被判一次。

    十一点四十,休庭。

    陶岚走出法庭的时候,门口的人比昨天多了一倍。

    有人举着手机对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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