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5章 是否法定权利 (第3/3页)
保管。但刘强作为聂云的丈夫,保管其骨灰符合法律规定,刘强有权对聂云的骨灰进行处置。
对证据4,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合法性和关联性有异议。二原告要去进行祭祀,自己在家就可以燃纸烧香,刘强保管骨灰的行为并没有侵犯他们的祭祀权。
而且祭祀权也不是法定权利,只是一个风俗习惯约定的概念,即使侵犯,也构不成违法。”
宁伟成一番分析,将原告方的控诉全部推翻。刘强听了更是洋洋自得,本来嘛这就不是事,这两个老家伙还要告上法庭来,非得狠狠教训他们一顿不可。
而聂海华听得手都控制不住地颤抖,他的老伴连泪水都流了下来。女儿已经过世三年多,他们都不知道女儿在哪里。
“下面由被告刘强进行举证。”
“我方提交2组证据:
1、结婚证,证明被告刘强与聂云生前系夫妻关系,被告刘强有权保管聂云的骨灰。
2、火化证,证明聂云于201X年元月4日火化,被告刘强作为其丈夫,骨灰由殡仪馆工作人员送到刘强手中,刘强对骨灰具有处置的权利。”
“值庭法警将被告提交的证据交于原告,由原告对被告所提证据进行质证。”
李超看了证据之后,大声地驳斥道:“对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证明内容有异议,两人确属夫妻关系,但刘强保管骨灰也不能侵犯二原告的祭祀权。
对证据2真实性亦无异议,证明内容有异议,刘强对聂云骨灰的处置不能有悖于社会风俗,刘强拒不告知聂云骨灰的安葬处,有悖于社会风俗,侵犯了二位老人的祭祀权。”
李超的话说出了老人们的心声,聂海华和李晓莲都是含着泪水重重地点点头。
而刘强听到李超的指责却是嘲讽地笑了笑,还低声嘟嚷道:“啥有悖于社会风俗,老子是有道德的人。”
宁伟成轻松一笑,这案子简单,即使李超说破了天,估计也动不了刘强分毫,因为祭祀权根本就不是法定权利,双方争议的内容根本不受法院管辖。
这个案件,刘强这方必胜!宁伟成暗地握紧了拳头。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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