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章 奸细?证人?  女子军校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二章 奸细?证人? (第2/3页)

谊,在当天晚上的星光舞会上,贝达想和女子军校的学生陈倩/陈曦姐妹聊天、交朋友,没想到被告李侠原来就对陈倩/陈曦有非份之想,李侠在女子军校中有‘花心大萝卜’‘无耻狡诈的白狐’‘饥不择食的色狼’的称号。被害人贝达与被告李侠因此发生纠纷,被告李侠竟然与黑社会勾结,把贝达等人骗至女子军校小树林中残忍杀害,然后销毁第一现场的证据,伪造第二现场贝达等人与黑社会火拼的假象。被告李侠虽未成年,但作案手段残忍、严密,又与黑社会勾结,是极端危险的人物。再者被告李侠的身份不明,背后一定还有一个强大的黑手在操纵。请求法官严惩凶手,并根据联邦法律中的第三十条:‘严重危害社会的,不依年龄大小,可处以极刑。’”

    大法官:“被告对公诉人陈述的事实有何异议、补充?”

    李探星:“对于公诉人的事实说明,我方有如下几点说明。1、李侠并非身份不明,他是一个孤儿,自小被中华科技城李克教授收养。2、贝达在星光舞会上与陈曦搭讪不成,恶念陡生。伙同他的学员十几人设计在女子军校小树林边挟持陈倩/陈曦,没想到和陈倩/陈曦一起回女生宿舍的还有肖诺和恭子两位同学,贝达等人一不做,二不休,仗着人多势众,把陈倩/陈曦等人打昏在地,拖进树林,脱guang衣服。意图强奸。而我方当事人李侠因为关心陈倩/陈曦等人的缘故,也离开星光舞会,想送她们回宿舍,见到陈倩等人被挟持,被上前解救,却因寡不敌众,也被打倒在地。3、正欲行凶之时,却与一伙来历不明的黑衣人不期相遇,之后发生火拼,我方当事人李侠也被黑衣人打昏过去,之后发生的事情我方当事人李侠与陈曦等人均毫不知情。4、被害人贝达教官曾经有过多次“军校性丑闻”事件。但美国空军军官学校每一次的处理竟然都是对受害者‘零容忍’!在美国空军军官学校,新生被ling辱已成了一项历史悠久的‘军校文化’!特别是对于贝达教官,校方更是无可奈何,谁让他的父亲是当今美国的副总统呢!”

    旁听席上的卓什副总统立即暴跳起来:“诬告,纯粹是诽谤!我要告你,我要整死你,我要把你送进生不如死的监狱!”

    大法官又是一锤子:“请注意!请注意!法庭禁止喧哗,防碍司法公正。请被告律师不要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不要做没有证据的推断与诽谤。公诉人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